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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17日,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主动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召回申请,从6月18日起与日本马自达企业同步召回2002年12月26日至2004年3月25日期间生产的mazda6轿车,进行燃料箱隔热材料的加装 这件事让一汽轿车成为了中国汽车召回制度中第一个“吃螃蟹者”,成为了尊重中国顾客的先锋!
据悉,mazda6在全球市场未收到上述缺陷导致的事故报告,是日本马自达企业在实验室实验中发现的。 一汽轿车日前接到马自达正式报告后,之所以与马自达采取统一行动,是为了让中国更多的客户能够获得与国际市场同步的服务。 一汽销售企业副社长于洪江说:“当时,与马自达企业谈论技术引进时,要求日方不仅提供世界同步的新产品,还提供全球一致的高水平服务,创造让顾客放心的车环境。 自从mazda6 2.3的召回公告发布以来,客户打来的电话非常多,大多数客户都理解并称赞了我们的行为。”
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日期为10月1日。 法规实施之前,一汽轿车没有办法效仿以前的许多厂家,而是以模糊的“免费保养”、“反馈行动”的名义,大胆自觉地走上法制轨道,而不是将问题消除在无息之中。 一汽轿车为广大客户提供了与世界同步的优秀产品和国际化售后服务,注重客户的生命安全,成为“第一汽车、第一合作伙伴”理念的忠实实践者,更积极地推进了汽车领域的法制建设。 这代表了经营理念的高尚境界。
标题:“中国汽车召回制度的第一个“吃螃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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