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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陕西省医疗保险局按照《关于做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要求,从11月1日起,解决了城乡居民普通门诊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的用药问题,门诊统筹报销的门诊费用不低于政策范围内的50%。
根据通知,“两病”保护对象是在全省统筹地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被诊断为“两病”,需要到门诊服药的病人。目前,已纳入城乡居民慢性病管理范围的“两病”患者和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患者不在医保范围内。
“两病”患者门诊统筹协议医疗机构是指农村的两级医疗机构和城镇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此外,“两病”患者门诊慢性病商定医疗机构是指总体规划区内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
《通知》还规定了用药范围和长期处方管理的要求。普通门诊和门诊慢性病“两病”用药必须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目录》(医保发〔2019〕46号)中的药品品种。“两病”普通门诊服药时间延长至一周,“两病”慢性病患者服药时间延长至一个月。(文字/图形雷)
责任:吉爱玲
标题:陕西省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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