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上午10时,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葛扬年介绍陕西省农村养老服务情况,并回答提问。新闻发布会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安主持。
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葛扬年介绍了相关基本情况。截至2017年底,陕西省60岁以上老年人645万人,占总人口的16.81%;陕西省有414万65岁以上的老人,约有280万农村老人。按照3%的年增长率,预计到2020年,60岁以上的老年人数量将达到690万,呈现出老年人数量多、老龄化加速、未富先老的特点。
十八大以来,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养老,不断加大对农村养老的投入,推进养老设施建设。截至2017年底,陕西省已建成8,124个农村福利院和8.3万张床位,覆盖全省48.65%的行政村。2018年,省福利彩票公益金发行8000万元,支持建设1000个农村互助幸福家园。陕西省建立了424个农村贫困人口支持服务机构,现有床位5.1万张,县级农村贫困人口支持服务机构实现了全覆盖。陕西省有92家民营养老机构,主要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社会化养老服务,有效满足农村养老需求。2016年至2017年,省级补助6113万元,用于122所农村贫困扶持服务机构的护理设施改造。陕西省20%的农村福利院和村卫生室合建,有效整合了农村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陕西省有17600个农村老年协会,依托农村互助幸福之家,积极开展对0岁以上老人、留守老人和残疾人的关爱服务,提高了老年人的幸福感。2016年,陕西省被国务院评为“实施养老服务产业扶持政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的六个省(市)之一;2017年,陕西省被民政部、财政部评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工作成效显著的六个省(市)之一。
近年来,陕西省委、省政府将养老服务发展高度纳入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农村振兴战略,出台了一系列养老政策文件。民政部门作为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陕西省的决策部署,从农村互助幸福家园建设开始。农村养老服务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顶层设计加强,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近年来,陕西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人口救助支持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制定和实施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农村贫困人口的支持内容、标准、资金保障和人员配备,从政策层面推动了养老补贴制度的完善,加快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陕西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互助幸福机构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农村互助幸福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农村互助幸福机构以奖代补运行管理办法》等政策,不断加强农村互助幸福机构的资金监管和运行规范,有效促进了农村养老事业的蓬勃发展。
第二,保持底线,逐步提高困难老年人的保障。近年来,陕西省不断提高农村低收入和极端贫困人口的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分类保险政策。对于低收入家庭中7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额外的保障津贴不低于当地低收入标准每人每月的2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470元/人年,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5500-6000元/人年;有三个等级的护理标准,其中全部自理人员每人每月138-168元,半护理人员每人每月207-252元,全部护理人员每人每月345-420元,有效保障了陕西省12.2万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
三是加强幸福家园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自2013年以来,我部对已建成运营的农村福利院给予每人8万元补助,支持提高农村福利院建设水平。目前,宝鸡、铜川、杨凌示范区和韩国已经实现了行政村农村互助幸福家园的全覆盖。今年,陕西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开展了农村幸福家园绩效评估,在2个市18个县评选出1000个优秀农村互助幸福家园,并对每个优秀幸福家园给予1万元奖励而不是补助。
第四,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的关爱服务。今年6月,民政部会同公安、卫生规划等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人护理服务的实施意见》,并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农村留守老人信息账户和定期访视制度的通知》,推进了农村留守老人护理服务。各级建立了以民政、公安、司法、金融、人文、文化、卫生规划、扶贫、养老为成员的农村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农村留守老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民政部门还在韩城市召开了陕西省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和农村互助幸福家园规范化管理现场推介会,充分发挥农村养老服务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陕西省农村养老服务全面发展。
陕西省农村养老服务业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党的十九大要求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农村养老仍然是陕西省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目前,农村养老的主要问题是养老服务发展不足和不平衡。与城市相比,农村社会养老起步较晚,基础薄弱,服务市场尚未形成,服务设施和服务供给较少,这是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最大不足;农村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组织和机构发展滞后,缺乏专业团队提供适合其特点和需求的专业服务;护理床数量不足,老年人护理需求与护理供给不匹配;护理人员福利低、护理人员短缺、护理人才整体素质低,制约了陕西省农村养老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是为农村地区的老年人提供帮助。今年,韩城市召开了一次推介会,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的关爱服务。民政等九个部门也对下一步农村养老工作做出了规定。未来农村养老的重点是五个方面:一是建立信息账户和定期就诊制度。二是强化家庭主体的责任。第三,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和服务作用。第四,建立和完善农村留守老人救助保护机制。第五,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关爱服务。这是未来农村养老的主要任务和重点。为了确保执行这些任务和优先事项,我们将在下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坚持重点,努力做到精准。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确定方法,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加大对特困人员的救助支持和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力争到2020年实现所有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和特困人员得到保障和救助。合理确定特困群众救助扶持标准,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农村特困扶持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改造,逐步提高对无法自理的特困群众的集中供养率。
二是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加强农村互助幸福家园建设。2019年,陕西省民政厅计划发行1.6亿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2000个农村互助幸福家园。同时,要求各市县实施农村振兴战略,建设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增加本级财政资金。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投入,积极整合村委会退出后闲置房屋等资源,改建和扩建幸福医院,确保到2020年农村互助幸福家园覆盖率达到80%,实现“十三五”
三是建立多元化服务机制,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引导各地推进与陕西移动的合作,推进居家社区智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积极融入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卫生机构,采用智能养老、智能呼叫、APP等多元化信息手段,为独居老人、贫困老人和残疾人提供丰富多彩的养老服务。
四是创新服务方式,开展六项服务。陕西省民政厅将于今年年底前建立陕西省农村留守老人信息台账,针对农村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积极创新生活护理、医疗卫生服务、康复护理服务、心理咨询和精神慰藉服务、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服务、文化服务等六大服务方式,不断提高农村老年人服务水平。
农村养老仍是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并将继续推进。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陕西省已经建立了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补充,以医疗为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下一步如何推进农村养老:一是提供政策支持。第二是提供公共服务。三是引导市场和社会介入养老。第四,底部保证。第五,搭建平台,建立台账。第六,大力培育服务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的社会组织,让社会组织和专业团队通过购买服务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第七,加强监管,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八是协助维护权利。今后,我们将把养老作为重中之重,把残疾人和半残疾人作为养老机构的重点,政府补贴应该向接纳残疾人和半残疾人的机构倾斜。
农村养老问题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农村和谐稳定、农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它需要政府、社会和家庭共同承担各自的责任,共同促进。我们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实,弥补农村养老保障的不足,实现赶超。
《陕西农村报》问,养老最关心的问题是医疗保障。政府如何保证农村老年人对医疗服务的需求?
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葛扬年说,关于农村医疗保障,我们现在最重要的养老问题是老年人最需要的医疗问题。我们继续推进医疗和护理相结合,在养老机构设立诊所,并在卫生和规划部门建立记录。这已经实现。第二,鼓励医疗机构腾出部分闲置床位,建立养老院,为残疾人和半残疾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我们主要采取四种方式来做大多数农村留守老人所做的事情。
首先,通过乡镇(社区)保健中心,农村养老机构接受医疗保健委托。第二是通过家庭医生合同服务为家庭社区的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第三,乡镇医院每年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四是通过建立辖区内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关系,强化医疗保障的支撑作用。医疗卫生机构为60岁以上老年人设立绿色通道,优先安排登记、就医、检查、治疗和住院。农村的残疾人和精神错乱者怎么办?从明年开始,我们将把重点放在机构养老金上,把重点放在不能拒绝的残疾、痴呆和半残疾上。专业护理团队将为他们提供服务。
中国日报问,你能告诉我们陕西省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什么服务吗?陕西省民政厅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农村留守老人信息账户和定期访视系统的通知》。那么,建立农村留守老人信息账户的现状如何?
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葛阳年回答说,农村分类账应该在今年年底前建立。现在,根据调查,从各地推广和实施的养老服务来看,我们主要是为农村地区的老年人提供这些服务。首先,生活护理服务。充分发挥农村贫困人口救助机构和互助幸福家园的作用,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日托、短期护理、餐饮和互助。第二,医疗卫生服务。第三,康复护理服务。支持农村扶贫机构和互助福利院与村卫生室签订合作协议,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和长期护理服务。近年来,我们开始实施“人民健康计划”,为农村贫困人口,特别是残疾人和老年痴呆症患者提供假肢、矫形器、轮椅和助听器等康复设备,以提高他们的自理能力和生活质量。第四,心理咨询和精神安慰服务。第五,安全保护和紧急救援服务。第六,文化娱乐服务。
这些措施提到有必要增加对极端贫困人口的援助和支持。《陕西日报》问,目前陕西省农村地区对极端贫困人口的援助和支持情况如何?
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葛扬年:特困救助是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保障了最困难、最弱势人群的基本生活,同时也为城乡“三无”人员寻求了福利,他们“无助”且无人照顾,这也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2017年5月,陕西省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人口救助支持系统的实施意见》,主要针对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能力赡养、扶养或法定义务人无法履行法定义务的城乡老年人和残疾人。根据法律,它被纳入对穷人的援助和支持范围,对穷人的援助和支持的内容、标准和形式都有明确规定。对穷人的援助和支持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照顾那些不能照顾自己的人,提供疾病治疗和处理丧事。对贫困人口的援助和支持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护理标准。其中,基本生活水平应满足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原则上不应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1.3倍。目前,陕西省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水平为5500元/人/年,而陕西省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水平为6000元/人/年。护理标准基于对极端贫困人群自我护理能力的评估结果和服务需求。月自理贫困人口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138元-168元/人/月;半护理特困人员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15%,从207元至252元/人月不等;享受全面护理的特困职工月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25%,345元-420元/人/月。
对穷人的援助和支持形式分为地方支持服务机构的分散支持和集中支持。有些人条件更好,或者由于习惯问题不愿意去支持机构,所以他们将得到分散的支持。有些人去养老院寻求集中支持。服务人员由支持服务机构根据支持对象数量和护理服务需求按一定比例提供。原则上不低于集中供养对象的1:10,残疾人与半残疾人的比例不低于1:3。
目前,陕西省农村贫困人口有12.2万人,其中集中供养2.9万人,分散供养9.3万人。陕西省有424个农村贫困人口支持服务机构。(周小蓉、张)
责任:张洋
31432876,。陕西召开全省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新闻发布会。2018-11-08 14:26:58,. 204407,.张洋
心灵鸡汤:
标题:陕西召开全省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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