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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丹东市发布的消息,为坚决遏制投机性房地产,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丹东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投机性房地产,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明确提出了七项要求。

根据通知,在贯彻落实《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基础上,第一批无本地企业、无工作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将在限制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5年并取得房产证后,即可上市交易。

此外,对于在本地区没有业务或工作的非本地户籍人员购买新的商品房,在限制区域内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首笔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第二笔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提高到60%以上,贷款利率提高了20%以上。

以下是全文:

为了坚决遏制投机性房地产,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丹东市人民政府根据《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于5月21日正式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投机性房地产,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明确提出了七项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稳定调控房价的要求,5月21日,丹东市政府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基础上,正式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投机倒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全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坚决遏制投机性房地产投机。

坚决遏制投机炒房 丹东市政府又发布7条要求

通知明确指出,要坚定不移地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坚决落实“房子是为了居住,不是为了投机”的定位。加强已购商品房的交易管理,严格审核非本地户籍人员的身份证明、购买时间、购买面积等交易要素信息。如不符合政策规定,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房屋交易备案,国土部门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根据通知,在贯彻落实《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郑丹办发[2018]23号)的基础上,第一批无本地企业、无工作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将在限制区域内购买新的商品房,并在签订5年商品房销售合同并取得房产证后方可上市交易。

此外,对于在本地区没有业务或工作的非本地户籍人员购买新的商品房,在限制区域内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首笔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第二笔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提高到60%以上,贷款利率提高了20%以上。

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当地居民的刚性住房需求,市政府将加快改善新城区的交通、教育、医疗、商业等配套服务和设施,提高交通便利性和生活便利性,改善居住环境,吸引当地居民到新城区购房居住,并将新城区作为当地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重点。

通知还要求加强土地出让成本控制,调整住房用地供应结构。在坚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前提下,应灵活采用“限定房价和竞争性地价”、“限定地价、竞争性建设”、“限定地价和竞争性租赁住房”等招标方式,严格控制高地价、高地价项目的发生。增加住房用地比例,住房用地不低于城市建设用地的25%。

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判断,密切配合,共同执法,建立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严肃查处开发企业囤积房产、投机倒把、规避调控政策、制造市场恐慌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保持高压严查的趋势,共同发现各类违法行为,共同查处,暂停网上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和网络信息控制。实施房屋销售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制度,定期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通过政策解读和市场信息披露正确引导舆论。严厉打击利用自媒体公开账户等网络媒体炒作房价、传播虚假信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稳定市场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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