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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由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中国证券报和华融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主办的第21届中国资本市场论坛在北京举行。与会专家表示,当前金融混业的趋势十分明显,改革我国金融监管模式和结构迫在眉睫。在具体监管方面,要加大监管改革力度,明确监管目标,有效应对风险。

金融活动更加广泛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王国刚表示,当前的问题在于,中国的金融规模比过去大得多,监管机构仍在监管金融机构,而金融机构之外还有大量的金融活动,包括各种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和p2p也在迅猛发展。在2016年必须进行的整顿中,金融监管当局相互制约。

中国金融监管改革涉及很多方面,需要认真考虑。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金融学院副院长贾森表示,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思考三个问题:一是是否有利于保持有效和充足的金融支持,中国经济仍处于经济起飞阶段,人均gdp仍处于较低水平。现在金融监管和金融体系最重要的任务是如何保持中国经济的快速稳定增长;二是是否有利于保持中国独特的战略性金融安排的地位;第三,它是否有利于维护银行体系的价值。

混业趋势明显 金融监管模式酝酿变革

台湾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黄大业表示,金融监管涉及的部分通常是被监管对象和被指控对象。对于监督对象,监督对象永远不会满足。同时,被监督对象的功能也在不断变化。监事能否及时调整角色、发挥职能,实现监督目标,提高监督效率,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也是一个国家金融地位和金融安全的重要保证。上海黄金交易所(Shanghai Gold Exchange)董事长魏娇表示:首先,如果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平稳高效,就能增强一个国家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定价权和话语权;第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是金融市场管理的重要起点,市场流动性管理、市场干预、市场监管和市场监管应通过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形成。

混业趋势明显 金融监管模式酝酿变革

需要加强统一监督

"目前的问题是缺乏一个统一的监督机制来实施单独的行动."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指出,分业监管容易产生监管真相空和监管套利,容易导致重复监管和监管成本增加,难以满足金融混业经营和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监管的需要。同时,对金融创新和网络金融的有效监管也很困难。从2007年后的国际金融角度来看,更多的市场风险变成了系统性风险,这里值得借鉴。

混业趋势明显 金融监管模式酝酿变革

"央行主要负责两大支柱."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市场部主任杨澜表示,一个支柱是经济稳定,如经济增长、价格稳定和货币稳定;另一个是金融稳定,其中之一是宏观审慎管理。从金融监管的角度来看,监管思维迄今已发生了显著变化。过去,因为业务格式相对简单,所以很容易区分三个行业。基本上采取了纵向分工,并建立了银行、证券和保险的单独监管。

混业趋势明显 金融监管模式酝酿变革

杨平指出,当前金融混业趋势十分明显,原有模式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和问题。在这方面,中国和世界各国的金融监管思想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监管分为两个部分: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审慎监管是为了帮助整个金融体系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发展,防止其顺周期性。行为监管是金融业现有的各种规章制度,它取决于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时是否违反这些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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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国际研究有限公司董事长曹远征强调,监管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在行为管理方面,保险公司、商业银行甚至互联网公司只要从事金融业务,就应该遵守规则。行为管理不应该有各种标准,而应该有统一的标准。

通过监管促进创新,增强活力

曹远征表示,市场处于发展过程中,监管资源应根据市场变化进行配置。根据世界未来的发展方向,宏观调控和行为调控目前应该分开讨论。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宋表示,混业经营和分业监管将逐步向混业经营和统一监管过渡。金融是风险环境下的资本配置。如果资本配置更加有效,并且能够得到改善,那么未来将是一体化运作。就统一监管和单独监管而言,监管离不开货币监管,中央银行在系统性风险监管中发挥着核心作用。

关于监管改革的具体实施,银监会审慎监管局副局长王胜邦表示,实际上,谁是监管者并不重要,但如何监管更重要。无论由谁来承担监管职能,是否能确保有明确的监管目标,是否有一套将监管目标转化为监管行动的程序,以及市场或政府和公众如何评价监管者的绩效,都需要更多的安排和机制。

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赖表示,督促被监督人努力工作也是必要的。有效的监督必须以被监督人的健康发展为基础。否则,监管将会失效,治理结构不清肯定会导致事故。同时,监管应融入稳定、创新、服务、安全和发展之中,以监管确保稳定,强化监管机构权威,以监管求创新,以监管促活力,以监管促服务质量,以监管促安全,以监管促安全。

混业趋势明显 金融监管模式酝酿变革

焦进提出了进一步发挥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作用的七点建议:一是要加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法律基础;二是明确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业务边界和管理规则,协调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发展规划;三是明确央行对金融基础设施的宏观审慎监管职能,完善金融市场的清算、结算、登记和监管;四是建立统一的金融市场设施管理规则和指引,尽快建立统一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法律、法规和指引;第五,积极推进国内金融基础设施和国际公认标准;第六,建立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准入和登记制度,建立规则变更和废止制度;第七,完善信息披露要求,鼓励引入参与式反馈制度。

标题:混业趋势明显 金融监管模式酝酿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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