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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0名环境执法人员参加了为期一年的活动,发起了环境保护史上最大的国家级行动。
记者5日获悉,环境保护部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管,履行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防治大气污染的职责,以及企业环保守法的责任,促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同日,环保部副部长翟青支持在京召开视频会议,动员部署监管工作。提到要密切关注大型企业的排放标准,切实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和综合排放标准计划的实施。
记者了解到,2017年第一季度,自专项空气质量监管行动以来,空气污染恶化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各城市空气质量逐年改善。为继续巩固和扩大成果,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保护部从全国各地抽调了5600名环境执法人员,将在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管。通过重拳出击,将空气污染防治的压力传递到各个层面,确保分工有效;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实现遵纪守法的常态化;创新区域监管方式,提高环境执法整体水平。
这种集中监督是环境保护历史上在国家一级直接组织的最大行动。它主要监督七个方面,包括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执行空气污染防治任务的情况,固定污染源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和排放标准。“高架源”自动监测设施的安装、联网和运行,对“分散污染”企业的查处和取缔,对高峰生产企业实施停产和限产措施,涉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处理设施的安装和运行。通过监督,《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大气十大》、《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和《2017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规划》确定的任务,将为全面实现区域和地方空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提供保障,进一步促进京津冀协调发展。
据介绍,此次强化监管明确了五个重点,一是突出压力传递,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开展“系统性”监管,而“始终保持”的高压态势有效发挥了督促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县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的作用。第二,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有问题就监督检查,坚持到问题解决。三是明确监管重点。在“监督政治”方面,要突出县级党委和政府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在“监管企业”方面,要密切关注大型企业的排放标准,认真督促排污许可证制度和综合排放标准计划的实施,同时严格查处“分散污染”企业的整改和取缔。四是加强整改落实,加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监督,落实问题责任到人,书面反馈整改情况,并逐一解决销售数字;同时,责成有关方面进一步调查处理,追究责任,并定期公开。第五,保证监管质量,严格执法,查处违法行为。我们不能容忍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要及时要求当地环保部门调查取证,并依法惩处。
标题:环保部紧盯大型企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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