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72字,读完约2分钟

最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8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创新“飞地经济”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不同地区的比较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提升市场化运作水平。 完善发展成果共享机制,加快统一市场建设,促进要素自由有序流动,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做出新贡献。

8部门鼓励市场化方式开展跨区域合作 发展飞地经济

“飞地经济”是指两个独立的行政区通过跨区域行政管理和经济发展,打破原有行政区划的限制,实现两地资源互补和经济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合作模式。《中国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创新区域合作机制,通过发展“飞地经济”、建设园区等合作平台,建立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互助机制。

《意见》强调,发展“飞地经济”,必须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府加强协调与合作,提高公共服务质量,遵循市场规律,努力提高合作园区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的市场化和专业化水平;我们必须坚持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充分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合作各方的良性互动和互利共赢;必须坚持平等协商、权责一致,强化合作发展理念,着力扩大发展成果,实现权利和责任平等;坚持改革创新,先行探索,创新“飞地经济”合作机制,有条件创新政策供给,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8部门鼓励市场化方式开展跨区域合作 发展飞地经济

《意见》提出了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重点任务。一是完善“飞地经济”合作机制。支持合作伙伴创新合作模式,合理分担相关成本,建立健全议事协调机制、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按照市场化原则和方式,鼓励“飞地经济”合作。二是加强资源的高效、集约、节约利用。飞地公园建设用地原则上使用当地土地指数,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加强土地集约利用,鼓励建设绿色公园。三是规范指标的统计口径和方法。显然,园区所在政府的统计部门是统计主体。允许合伙人综合考虑权责关系、投资比例、资源环境因素,协商划分经济指标,仅供内部使用的特殊用途。第四,加强统一市场建设。支持合作伙伴优化行政审批流程,逐步探索行政许可跨区域互认,促进转让企业工商注册的协调衔接,支持合作伙伴在质检、通关、市场执法等领域开展标准对接和成果互认。第五,支持“飞地经济”在各种对口支援、援助与合作中的合作。支持采用“飞地经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新对口支援、东西部扶贫合作等区域合作模式,探索和完善异地开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标题:8部门鼓励市场化方式开展跨区域合作 发展飞地经济

地址:http://www.tehoop.net/tpyxw/69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