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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1月12日,
政府分配资源并引入顶级设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创新政府资源配置方式的指导意见》于11日获得新华社授权。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配置的资源主要是政府代表国家和全体人民拥有的自然资源、经济资源和社会事业资源等公共资源。《意见》认为,针对政府资源配置方式单一、行政配置手段较多的突出问题,应坚持体制改革突破,构建科学、合理、规范的公共资源配置长效机制。根据各种公共资源的不同情况和特点,创新性资源配置方法被分类并划分为不同的领域。
在特定领域,自然资源应在建立产权制度的基础上实现资源的有偿获取和使用;在经济资源(主要是金融和非金融经营性国有资产)方面,要突出国有资本的内在要求,明确委托代理关系的制度安排,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形态转换机制;在社会资源(主要是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方面,应引入市场化的手段和方法,实现更高效的公平和均等化,促进公共资源配置更高效、更公平、更可持续。
《意见》强调,在维护全国统一市场的前提下,支持各地区在新型城镇化、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区域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房产税、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
《意见》还要求整合各类分散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公共服务功能定位为基础,完善管理规则,优化市场环境,努力构建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管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加快整个交易流程电子化,实现整个交易流程的公开透明和信息共享。
根据指导意见,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资和领域,促进国有资本集中在关系国家安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重点领域和关键基础设施、前瞻性战略产业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指导意见明确,要完善国有资本退出机制,研究国有金融机构的合理比例,保持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控制,按照市场化原则优化其他机构的股权结构,激发社会资本的活力。
为了从操作层面上扫清推进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的障碍,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形态转换机制。以提高国有资本流动性为目标,积极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证券化。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化退出机制,加快低效无效资产处置,支持企业依法通过证券交易、产权交易等市场以公平的市场价格处置国有资产。
在规范国有资产收益分配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财政的比例逐步提高,部分国有资本被转移用于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此外,根据指导意见,各省可根据发展需要,将部分经营性国有资产由实物形态转变为资本形态,部分整体使用后仍闲置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可转换为经营性国有资产,其经营收入或转让实现的收入将上缴财政统筹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1月12日中国证券报要闻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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