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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深化社会领域供给侧结构改革,激发投资活力作出了部署。据悉,这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放宽社会领域投资管理的最新政策文件,也是深化社会领域供给侧结构改革的具体实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司司长齐成元在接受《经济日报》和《中国经济网》采访时表示,《意见》的重点是增加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的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人们的收益意识,这对促进投资稳定增长,培育经济发展新的动能,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领域的巨大投资潜力

近年来,养老、卫生、文化创意、体育、旅游等政策文件相继出台,促进服务业发展,扩大消费。民间投资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相关领域的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新的商业形式不断涌现。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6年,中国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私人投资增长率分别达到13.7%、19.9%和4.1%,高于同期全社会私人投资3.2%的增长率。“但是,上述三类民间投资总额仅为8976亿元,仅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38.3%,比占总投资61.2%的全国民间投资低23个百分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司司长苏果承认,虽然社会部门有其自身的特点,但私人投资的比例不能与竞争性行业相同,但23个百分点的差距充分反映出私人投资在社会部门的增长潜力仍然相对较大。

国办印发意见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 构建社会事业与产业发展互促共进新格局

齐成元表示,社会领域投资是扩大有效投资、进一步改善民生的重要方向,新的增长点在于解决人们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表示,《意见》适应国内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坚持满足多层次多元化民生需求(爱情基础、净值、信息)和培育新的经济动能的发展方向,从社会领域的突出问题入手,有利于开创社会事业和产业相互促进的新局面。

降低成本和扩大供应的多种措施

《意见》认为,供给方结构改革应该是主线,应该强调问题导向,应该降低制度交易成本,应该扩大有效供给,应该满足多层次的多样化需求。

“在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时,我们强调要坚持三个基本原则,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分类管理和‘分销服务’的改革方向。”苏果表示,政府在认真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责的同时,应加大对市场的非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努力为供给侧结构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更好地引导社会力量进入。

据介绍,在放宽行业准入方面,《意见》制定了社会力量进入相关领域的具体规划和全过程跨部门综合审批指引,推进一站式受理、窗口服务和并联审批,在社会需求大、供给不足、群众呼声高的医疗和养老领域尽快取得突破,重点解决医生多点执业难、医疗保险一体化难、养老机构融资难等问题。

在进一步拓展投融资渠道方面,针对社会领域投资平均收益低、回报期长、抵押融资难的特点,下发了专项债券指引和商业银行抵押品指引。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设立社会领域相关产业的市场化投资基金,鼓励地方政府通过风险补偿等措施增加对相关产业的信任。

在实施土地税费政策时,除了适当倾斜农用地转用指标和新增土地利用指标的分配外,《意见》还鼓励盘活旧厂房、仓库等现有资源,制定闲置校园建筑综合利用规划。

在大力推进融合创新的同时,通过制定医疗护理管理和服务标准,发展网络教育、网络健身和休闲,鼓励各地探索创新发展试验区等平台载体,在准入、人才、土地、金融等方面先行一步。

在加强监管、优化服务方面,重点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探索建立服务市场监管体系,充分发挥部门、地方、协会和商会的积极作用,建立全行业综合监管评估机制,完善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实现监管信息正常披露。

由于社会领域长期存在的准入放宽不彻底、扶持政策不到位、监管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融资渠道狭窄、抵押贷款难已成为制约社会投资进入的重要因素。

记者注意到,《意见》提出的具体措施不仅涉及社会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还涉及土地、税务、金融等政策部门。既有省人民政府主要推动实施的事项,也有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合作的任务。为此,在各种具体措施中逐项明确分工,旨在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形成共同努力的合力。

“下一步,要全面推进‘配送服务’三管齐下,通过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努力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齐成远说道。(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谷阳)

评论:让社会资本进来,留下并发展

近年来,中国民间投资的政策环境不断改善。然而,在社会领域,私人投资明显缺乏活力,社会领域能否进入、进入后停留、停留后发展一直影响着社会投资的积极性。

众所周知,社会领域关系到普通民众的切身利益,其公益性客观上形成了行业政策制定、运行监督和管理等方面的审慎原则。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滞后于实践,许多仍然停留在仅适用于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以管理者为中心、多环节、长过程”的弊端使私人资本望而生畏。

《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充分肯定了民间资本在社会领域的重要作用,认为市场是推动社会领域相关产业发展的根本力量,在五大领域提出了37项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科学把握了激活社会领域投资活力与调整结构、增强实力、创新服务形式的关系。《意见》在放宽准入和扩大投融资渠道方面具有创新性,将极大地有利于社会领域的投资。

国办印发意见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 构建社会事业与产业发展互促共进新格局

需要指出的是,私人资本进入社会领域仍处于起步阶段,公共服务领域的基本与非基本、盈利与非营利关系的界定以及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划分仍需在实践中探索和完善。在这方面,我们还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深化改革的合力,实现社会事业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原文来源:《经济日报》作者:白洋)

(编辑:胡风)

标题:国办印发意见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 构建社会事业与产业发展互促共进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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