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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网站,财政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指出从2017年4月1日起,中央政府设立的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将被取消或暂停,商标注册费标准将下调50%。

从4月1日起,一批新的收费项目出台了41项收费或取消如婚姻登记费

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两部下发了《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取消或暂停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35项,包括公安部门取消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环保部门取消环境监测服务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取消房屋转让费、卫生计生部门暂停卫生检查费、质检部门取消出入境检验检疫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消药品检查费。

4月1日起一批收费新政出台 婚姻登记费等41项收费或取消

就个人而言,与个人事务有关的6项行政费用被取消或暂停。其中,取消了4项,即预防性体检费、兴奋剂检测费、保密运输文件(物品)转让费、中央党校培训费等。暂停两项,即民政部门的登记费,包括婚姻登记费和收养登记费;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申请提供政府公共信息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复制费)和邮寄费。

4月1日起一批收费新政出台 婚姻登记费等41项收费或取消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清理,清理规范于2017年4月30日前报送财政部。中央政府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擅自改变收费范围和标准,不得单独收费。

编者:王

标题:4月1日起一批收费新政出台 婚姻登记费等41项收费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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