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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备注:

1.上述收据的剪报、复印件或自制复印件均有效。

2.请在完成并签字后,于2017年4月26日(星期三)之前将此收据通过专人、邮件、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亲爱的股东们: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计划于2017年5月16日(星期二)召开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

2017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3: 00

(2)会议召集人

本行董事会。

(3)会议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09号6楼604室。

(4)会议方式

现场会议和投票。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普通分辨率

一、审议批准董事会2016年工作报告;

(二)审议批准监事会2016年工作报告;

(三)审批2016年财务决算和2017年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批准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批准2017年审计师的任命;

(六)审议批准选举章启扬为执行董事的议案;

(七)审议批准选举邱火发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特别决议

(八)审议批准发行新股的一般授权;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的修改建议;

听取相关报道

(10)听取2016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Xi。听取监事会关于2016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的报告。

三.与会者

(1)本行将于2017年4月16日至2017年5月16日(含前两天)暂停股份转让登记,以确定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投票的股东的资格。截至2017年4月14日营业时间结束,本行股东名册上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2)有权出席和投票的股东有权委托一名或多名代理人代表其出席和投票,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

(三)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行指定的中介机构代表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四.会议登记办法

(a)国内股东

1.注册时间

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和下午14:00-16:00。

2.注册地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09号8楼盛京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3.注册方法

(一)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身份证、持股证明、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及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二)符合出席条件的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必须持身份证原件、持股证明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和持股证明、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上述登记资料必须提供一份,个人资料必须亲自签字,公司股东登记资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4)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也可在登记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以专人、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但出席会议时应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应提前30分钟到达会场并办理签到手续。

(2) H股股东

详见本行另行向h股股东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

五.其他事项

(1)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内资股股东,请于2017年4月26日(星期三)前填写并签署回执(附件1),并以专人、邮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2)会议联系方式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09号8楼802室

邮政编码:110013

联系人:苏利利魏徵

电话:024-2253 5844,024-2253 5930

传真:024-2253 5930

(3)预计会议将持续半天,往返交通、住宿等费用由本人承担。

Iv .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信息可在香港联合交易所(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www。盛京银行)。

特此宣布。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股东姓名(公司股东姓名):

股东地址:

持有的股份数量:

联系人:电话:传真:

股东签名(公司股东盖章)

年月日

没有。会议上审议的问题都赞成弃权

普通分辨率

1 .审议批准董事会2016年工作报告

2 .审议批准监事会2016年工作报告

3 .审查和批准2016年财务报表和2017年财务预算报告

4 .审议批准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

5 .审查和批准2017年审计员的任命

6 .审议批准选举张启扬为执行董事的议案

7 .审议并批准选举邱火发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特别决议

8 .审批发行新股的一般授权

9 .审议批准章程的修改建议

注意:

1.对于上述审议,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方框内打“√”,并给出表决指示。

2.如果委托人没有给出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3.未填写、填写不正确或字迹不清的,视为弃权。

4.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其他事项进行投票或弃权。

5.本授权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自制复印件均有效。

6.本委托书应在会议召开前24小时完成,并通过专人、邮件、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7.自然人股东签字及公司股东法人公章。

附件2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委托书

致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公司/本人)特此授权(先生/女士)代表公司/本人出席2017年5月16日举行的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以下权限代表公司行使表决权。

投票说明:

客户签名(盖章):客户身份证号码:

客户持有的股份数量: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委托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

标题: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地址:http://www.tehoop.net/tpyxw/92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