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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汽车综合3月4日报道

文件:关于加强各类校车安全的建议

提案人:温思美

提案时间:年全国两会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提交由主办单位教育部和公安部办理

主题词:学校安全

校车是学校的交通工具,也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和其他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平静幸福和社会稳定。 我国已经颁布了第一个校车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但其执行和监督还没有提高。 许多不达标的“黑色校车”仍然大量存在,全国各地接送学生的车辆交通事故层出不穷。 例如,西安市某幼儿园校车严重超载后,一名两岁半的女孩被车忘了7个多小时,女孩窒息死亡。 湖南省衡南县20名3涡轮车载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坠入河里14名学生遇难,6人受伤的悲剧。 此次事故发生后,教育部信息发言人表示,目前,我国交通事故已成为中小学生意外伤亡最重要的“杀手”。 校车的安全问题现在已经成为学生家长和社会关注的话题。 因为实行校车安全是建设和谐社会、利国利民的重要措施。

“教育部回应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的提案”

根据调查掌握的资料,校车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有:第一,政府有关部门在校车专用标准、校车管理主体、配套管理制度、运营主体、司机准入条件等方面,缺乏强制力的法规和执行机构。 二、多所学校对校车安全重视不够,且多所经济不发达地区由于经费限制,没有专用校车接送,学校或学生自发租用社会“野鸡车”作为校车。 三、“黑色校车”流动性大、隐蔽性强、车型多、难以管理,对黑色校车的处罚没有统一标准,影响了从业力的完善。 四、校车车辆不规范、标志不统一、驾驶员责任感不强等。

“教育部回应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的提案”

本建议:

,充实和完善《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扩展为涵盖所有校车(包括大学校车)的国家强制标准。

二、制定校车管理主体、配套管理制度、运营主体等政府法规,条件成熟提请全国人大以法律形式确认。 必须确定严格的部门监管责任和问责条款。

三、校车司机应当根据相应车型(校车也有不同的负荷和类型)要求的考试,加上相关内容,出具专业的校车驾驶证书。 并且,必须严格审查驾驶员的历史记录,有超速、重大事故记录的司机不颁发校车驾驶证。

四、修改相应的交通法规,将校车的“路权优先”理念整合到现有的道路交通规则中,包括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时所有车辆不得超车等作为强制规则。

五要认真调研校车政府补贴政策,制定明确不同经济快速发展水平和不同类型校车(如幼儿园、小学、中学等)财政补贴标准的校车生产厂家税收优惠标准,使学校能够购买合格的校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年10月20日以教案〔〕第265号文回答:

温思美委员:

收到了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各种校车安全的提案”。 我现在回答如下

的部赞同你提出的“加强各种校车安全”的建议。 我们认为这是确保中小学生上学交通安全的重要措施。 推进校车快速发展,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不仅有助于防止学生、儿童道路交通伤害,减轻家长负担,也有助于减少汽车出行,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

“教育部回应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的提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中央领导多次下达重要指示,要求加强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为了贯彻领导批示精神,教育部和有关部委把确保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作为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在标准制定、调查研究、探索模式调查、完善、教育培训、宣传经验等方面开展了一点工作,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教育部回应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的提案”

一是制定校车标准。 教育部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制定了《汽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7258—2004 )二号改编和《校车标志》( gb24315—2009 )两个国家标准,对校车核载标准等运行安全技术要求作出了规定,并规定了校车车体外观标志。 公安部与工业和新闻化部合作制定了《专用小学生校车座位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 gb24406—2009 )和《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 gb24407—2009 )两个专用校车产品的国家标准,自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教育部回应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的提案”

二是开展专项调查。 年4月,为全面了解全国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状况和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状况,教育部开展了中小学上下学交通安全状况和校车状况专题调查。 通过调查,弄清底数,掌握了各地良好的经验方法、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的运行管理模式、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公安部成立了校车交通安全问题研究组,到北京、江苏、安徽等地调查校车的快速发展和管理问题。

“教育部回应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的提案”

第三,开始校车考试。 教育部根据“试点先行、经验积累、探索模式、阶段性宣传”的大致情况,选择一定的从业基础、具有代表性的浙江德清、山东威海等6个地区开展中小学校车运营管理试点,由政府主导开展专业企业运营、政府配套社会企业运营、政府配套社会车辆参与运营、政府采购。 旨在通过试点工作,探索校车管理运行较为有效的政策措施、可持续的经费投入、有保障的安全管理,构建校车运营管理的长效机制。 8月24日,教育部召开全国中小学校车试点工作启动会,正式启动试点工作。

“教育部回应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的提案”

四是开展调试维修。 近年来,教育部每年配合公安部对校车安全工作人员开展专项整治和排查,健全和落实校车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和校车驾驶员资格考核制度,对各地落实安全责任,对校车和驾驶员进行源头管理 严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章,以打击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取缔“黑色校车”,改善校园和周边交通设施,整顿交通秩序,消除大量安全隐患。 年5月,各地教育部门会同公安部门设置交通安全设施3.2万多处,开展交通秩序治理1.4万余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60.4万余次,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1.1万余次,查处非法携带学生车辆6414辆。 公安部专门部署了保护学生儿童出行安全的“护航天使行动”,加强校园和周边道路交通管理,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和校车安全防范工作的落实。

“教育部回应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的提案”

五是开展教育培训。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对交通安全教育提出了确定要求。 每年3月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与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共同实施交通安全推进教育工程、联合国全球道路交通安全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活动。 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和政策法规推广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努力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方式。 面向基层、农村、一线、管理薄弱的学校,通过“送培下乡”、远程培训等多种形式,积极实施多种培训项目,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为重要文案之一,对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开展交通安全培训。

“教育部回应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的提案”

第六,宣传先进经验。 2008年9月,教育部与公安部在山东省威海市联合召开现场会议,交流威海、辽宁、江苏等地的校车安全管理经验,宣传威海“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营”的校车管理模式。 教育部在《中国教育报》上开设专栏,介绍各地校车管理的方法。 以印制《教育部简报》、提供信息线索等形式,在陕西西安、黑龙江鸡西、吉林柳河等地宣传建立校车运行机制的好经验、好办法。

“教育部回应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的提案”

当然,在我国全面推行校车制度还有很多困难,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水平的制约,在我国全面宣传校车制度的条件还不成熟,提供校车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是当前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 据估算,将全国现有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上学车辆更换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不重复校车购买费用约1020亿元,每年需要约240亿元的运营维护费用。 在义务教育阶段和学前教育阶段全面实施校车制度,50%的适龄学生和幼儿接受校车服务核算的情况下,校车的购买费用不重复3000亿元,每年需要约1500亿元的运营维护费用。 另外,由于校车员工涉及车辆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驾驶进入管理、安全监管、财税政策等多个行业和部门,校车的快速发展面临着政策制定、专项资金来源、专用校车生产、规范经营模式、运营管理、部门协调等诸多问题, 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扎实推进,各地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结合自身财力,安排在具备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和幼儿园校车上。

“教育部回应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的提案”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继续做好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和“黑色校车”违法运营专项整治等工作人员,选择东中西部有事业基础的省市启动校车制度试点,推进校车快速发展和规范管理,、 进一步总结宣传各地校车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方法,掌握现行各项校车国家标准的落实,积极推进专用校车产品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公安机关制定了“校车优先”等校车通行管理相关规定,符合我国国情

“教育部回应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的提案”

感谢教育工作者的关心和支持。

标题:“教育部回应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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