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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产业布局

要按照产业政策积极吸引地方和社会投资,鼓励积极性高、具备一定条件的公司从事新能源汽车和零部件生产,同时防止同轴的发生,不要进行低水平的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结合示范工程,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先导示范基地依托目前的汽车要点公司,建设长春、上海、武汉、重庆、北京、广东、安徽、浙江等地的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年,培育了1-2家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超过100万辆的汽车公司集团、3-5家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超过50万辆的汽车公司集团。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征求意见稿全文(四)”

建立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国家级动力电池研究机构。 要点建设京津、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动力电池产业聚集区。 截至200年,2-3家产销规模超过200亿瓦,培养了具有电池关键材料研发和生产能力的动力电池龙头公司,分别形成了2-3家锂离子动力电池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质等关键材料骨干生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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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形成一些家具以支持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零部件公司集团。 要点2-3培育并分别形成拥有家具自主知识产权的驱动电机、自动变速器骨干生产公司。 要点支持整车公司联合新建1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汽车电子和1家电力电子电力零部件专业化公司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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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障措施

(1)修订《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政策》

协调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相关内容。 支持公司开发自主知识产权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及其主要零部件产品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主要零部件产业化和基础材料本土化生产完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公司和产品准入条件车用动力电池、驱动电机、 整车控制系统及电池电机基础材料等关键零部件合资公司必须拥有自主研发能力和知识产权,中方股比不得低于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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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国家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研发和产业化专项

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改造。 以实现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大规模产业化为专业首要目标,突破和掌握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核心技术,拥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自主企业品牌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中重度混合动力汽车等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产品 创新专业组织实施模式,形成以公司为主体、整车公司主导的产业联盟,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攻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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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大财政补贴力度

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示范宣传和以混合动力汽车为要点的节能汽车宣传。 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示范宣传试点城市要安排专项配套资金,主要用于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建设充电设施、开展电池回收。 其中,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比例不得低于中央财政资金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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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大税收政策的支持

- -年,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 -年,中重度混合动力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消费税、车船税。

将节能、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纳入“国家点支撑的高新技术行业”,享受国家相关高新技术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

年,公司销售新能源汽车及其主要零部件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 新能源及其主要零部件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100%的研发费用相加扣除。

对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及其主要零部件的生产、研发公司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及其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减免营业税。

(五)建立基于燃料消耗量标准的财税奖惩机制;

完善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管理制度,建立基于轿车生产公司平均燃料消耗量和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财税奖惩机制。 提前达到下一阶段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节能汽车,对未达到财政补贴或给予车辆购置税减免优惠的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汽车产品,对未达到车辆购置税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的轿车生产公司的所有产品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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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新能源汽车产业;

设立中央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新能源汽车主要零部件公司和项目,鼓励社会资金通过参股、债权等多种玩法投资新能源汽车产业。

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公司在国内外上市、公司(企业)债券发行等,逐步发挥现有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功能。

(7)营造良好的新能源汽车招聘环境

各级地方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情况,对新能源汽车免除现行限行、牌照拍卖等限制政策,制定新能源汽车通行费、停车费减免、充电费优惠等扶持政策。

(八)公共机构购买公务车向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倾斜;

将相应的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产品列入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享受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等政府优先采购的配套政策。 各级政府和公共机构实施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强制采购,逐步扩大采购规模,年新能源汽车采购比例必须在10%以上,节能汽车必须在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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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建立完善的动力电池回收和资源利用管理制度

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设定动力电池回收和再生公司准入条件,确定动力电池收集、储存、运输、再生解决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探讨促进电池再生公司技术水平和环境保护水平提高的优惠政策。 完整的领域准入等相关管理方法,合理利用锂、稀土等战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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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计划实施

工业和新闻化部主导《计划》的实施。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计划》的从业分工,加强信息表达协商,密切配合,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合作政策措施,确保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的规划目标。 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开展《计划》事后评估工作,及时提出评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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