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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经济日报》记者杨学聪报道,为防止特色城镇建设仓促上马,北京从功能、规划、产业、土地利用等关键环节提出控制要求,规范功能性特色城镇发展。近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产业委员会、土地规划委员会和住房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功能性小城镇发展的通知》,鼓励功能性小城镇健康发展。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旨在进一步促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北京小城镇的承载能力,更好地吸引国有企业、科研企业、社会资本等。参与具有功能特色的小城镇建设,北京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根据通知要求,在功能管控方面,小城镇将严格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积极承担中心城市的功能救济和转移,重点关注生态、旅游休闲、文化创意、教育、体育、科技、金融、总部等领域。引导功能活动和特色项目落户,强化特色城镇发展,促进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和城市化。
在编制城镇总体规划方案时,将功能性和特色性小城镇纳入城市重点区域规划控制范围,严格执行城市削减规划的总体要求,严格按照区域功能定位审批相关规划,实现“多规融合”,确保“一幅蓝图画到底”。
此外,《通知》还科学安排了特色城镇建设的时序。对于企业与城镇的合作,要编制城镇总体实施规划,协调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公共空房建设任务,实行一镇一策,先行先试,把握节奏,有序推进。与此同时,北京对具有功能特色的小城镇的具体扶持政策也进入了征求意见阶段。
(编者:梁
标题:北京规范功能性特色小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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