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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经济发展战略的范围远远大于国际贸易,国际贸易是贸易、投资规则和产业政策的整合,是全球经贸治理规则从注重边界规则向边界内规则的拓展。在现有体制下,让更多的国家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实现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
政策与战略对接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峰会论坛期间的一个高频词汇。目前,中国已经与有关国家进行了“对接”。例如,哈萨克斯坦的“光明之路”、土耳其的“中间走廊”、英国的“英格兰北部经济中心”等。,与老挝、柬埔寨、缅甸、匈牙利等国家也如火如荼。对接是中国特色全球经贸治理的新名词,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家或国际组织是对接的主要行为者。对接行为主体众多,个人、企业、国家和国际组织都部分参与了各种对接活动,但并非所有行为主体都具备国际法规定的法律主体资格。国家或国际组织是政策对接的基本行为者,具有独立参与全球经贸治理的国际法人资格。
第二,对接的基础是各国经济发展的趋同。这是对接最基本的特征,因为它孕育了全球治理元素的萌芽。对接的前提是各国有各自的发展战略,进一步的合作应该在各方的交汇点上考虑。从内容上看,它是远远大于国际贸易的经济发展战略,显示了贸易、投资规则和产业政策的一体化,以及全球经济和贸易治理规则从注重边界规则向边界内规则的扩展。从行为的角度来看,对接在共同关心的领域达成了共识,体现了量力而行的特点。这种行为具有快速达成协议和低成本的优点,解决了当前全球经贸治理失败的问题。
第三,对接是一种外交政策协调,是通过外交手段协调各国经济事务、寻求共同发展的全球经贸治理行为。这种协调是自愿和包容的。
第四,对接的具体合作领域是“五个环节”。“一带一路”倡议通过政策沟通、设施连接、顺畅的贸易、金融中介和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将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联系起来,创造合作机会,寻找新的发展模式。
第五,有倡导者和回应者,也有政策支持者和接受者。这种区分清楚地表明了倡导者在整个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在对接过程中,中国无疑处于倡导者或提议者的地位,这就要求中国具备引领对接和对接后议程的战略能力,并在策略上采取积极主动的政策。
今天的全球经济和贸易治理体系经历了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此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应从全球经贸治理的角度出发,注意两点。在经济方面,必须协调新的国际倡议与各国国内发展目标之间的矛盾,确保各国的经济主权利益;在立法上,我们应该解决国际规则与国内经济主权转移之间的矛盾。中国提出的与各国国内发展战略接轨,是一种考虑各国发展目标和国家主权的全球治理结构。“一带一路”并不寻求建立新的全球经济和贸易治理体系,而是让更多的国家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在现有体系下实现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中国倡导对接,找到中国发展战略与他国经济发展战略的匹配点,并将“一带一路”建设嵌入对方发展规划中,这是中国对全球经贸治理理论的贡献。当“一带一路”倡议得到更多的回应,对接形成一个网络,对接的概念将成为中国为全球治理提供的公共产品。
(原文来源:《经济日报》作者:程大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编者:梁
标题:程大为:战略对接驱动全球经贸治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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