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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劳动力的主体是非公有制企业。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工会,真正激发工会在这些企业中的作用,开辟工会联系和服务员工的“最后一英里”,是一个必须尽快弥补的不足
最近,一名疑似京东员工的家庭成员发表了一篇长文章,称京东加班太多,她的爱人每天晚上11点回家,但从未支付加班费,这明显违反了劳动法。事实上,不仅仅是京东,现在很多公司都或多或少的加班没有支付加班费。
根据一些调查,14.1%的员工说他们几乎每天或经常加班;享受带薪年假的普通员工比例低于平均水平,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和小微企业,分别仅为44.2%和41.2%。为什么这些企业如此自信?除其他原因外,这些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缺乏活力,发挥不了有效作用,一些企业甚至没有建立工会,这是一个重要原因。
长期以来,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一直是各地工会工作的薄弱环节。要真正激发基层工会的活力,打通联系服务人员的“最后一公里”,这个缺点必须尽快弥补。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劳动力的主体在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的矛盾集中在非公有制企业,困扰职工权益的“新问题”也集中在非公有制企业。这要求工会组织主动扎根于非公共领域,支持工人权利保护。工会应该出现在工人集中的地方,应该充分发挥工会在维护工人群众权益方面的作用。
诚然,制约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发展的问题很多。最重要的一点是,一些地方工会组织,特别是地方工会的领导干部,对《工会法》及其章程了解不够,对《工会法》及其章程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理解不够,导致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力。
实践上,上海宝山区古村镇的实践为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工会问题指明了方向。古村镇把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工会作为改革的首要任务。通过依法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可以激发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活力,从而实现“巩固基层单位”的目标,使基层工会建设更有活力、更强有力。
打通联系服务人员的“最后一英里”关系到千千数千名非公职人员的福祉。在这个问题上,工会正在行动,企业不能无动于衷。笔者认为,企业应坚持尊重员工、善待员工的原则,注重把握和处理劳资关系,防止“强资弱劳”。同时,对于阻挠或拖延协会成立的企业,建议有关部门揭露其非法信息,依法维护职工参与和组织工会的权益,加强对非公有制职工权益的保护。(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作者:郑斌)
(编辑:吴晓娟)
标题:打通工会服务职工“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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