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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30日消息,最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外,基础设施领域应继续向民间资本开放,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限制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
建议通过分类支持私人资本参与ppp项目。根据不同ppp项目的特点,如投资规模、合作期限、技术要求、运营管理等。,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创新和经营中的优势。对于商业运营潜力大、投资规模适中、适合民间资本参与的ppp项目,积极支持民间资本控股,提高项目运营效率。对于投资规模大、合作周期长、工程技术复杂的项目,鼓励民营企业相互合作,或与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合作,通过组建投标联合体、组建混合所有制公司等方式参与,充分发挥不同企业的比较优势。鼓励民间资本设立或参与投资基金,集中分散的资金,由专业机构管理和投资ppp项目,以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
标题:发改委:不得限制民间资本参与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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