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24字,读完约2分钟
据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记者路畅)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发改委、市教委、市公安局联合起草的《关于加快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通知》规定了租赁住房的供应、资金支持、平台服务以及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
根据通知,各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加强租赁住房用地保障,按计划在工业园区和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租赁住房,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新建出租房屋应当配备教育设施。如果常住人口达到一定规模,步行15分钟以内没有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标准和规划进行设置。新建出租屋优先向工业园区及周边地区的员工出租,以促进职业与住房的平衡。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明显提高了承租方的服务和保证。根据通知,北京将在全市建立统一的房屋租赁监管平台。该平台通过与网上交易平台的链接,为网上交易平台提供后台数据支持,网上交易平台为租赁方提供发布房屋租赁信息、签订网上房屋租赁合同、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监管交易资金等服务。
根据通知,如果承租人是本市无房户,且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租房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在上述房屋租赁监管平台登记,且配偶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的条件,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承租人为本市非居民家庭的,可根据在房屋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非北京居民子女义务教育的具体规定,在租赁房屋所在地申请其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办法由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此外,承租人在本市注册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直接管理的公共房屋,可根据房屋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转移手续。承租人未在本市登记的,可根据房屋租赁监管平台上登记的信息,申请居住证或居住证。
在鼓励出租人方面,《通知》建议鼓励当事人签订长期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三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并实际履行的,可以获得相关政策支持。房屋租赁企业租赁自有房屋的,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租赁期限不得少于3年。
标题:北京住房租赁市场新政今起征求意见
地址:http://www.tehoop.net/tpyxw/149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