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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9月27日电(王平泉、陈连生、李亚洁)近日,河北省衡水市围绕领导干部成长的“第一站”,探索实施乡镇干部任免预审制度,要求县市乡镇干部任免。常委会研究前应报市委组织部进行任职前审查,充分发挥市级组织的职能监督作用,市县两级联合审查把关,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力,促进县市选人用人的人权
针对选人用人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衡水市突出了四个方面的监督重点,即用人导向、干部岗位、任职资格和选拔程序,并将其细化为11个方面的审计内容。审前准备工作以听取汇报、核对汇编、查阅档案、阅读记录等形式进行,先后纠正了领导干部在一年多的检查期内不复查、不履行工作职责、回避投票率低等诸多问题。经过严格选拔和监督,在过去的五年里,衡水市有97人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而未获批准,有69人因怀疑“三岁、两个日历、一个身份”和涉嫌欺诈的档案变更而被停职或未获批准;33名干部因举报被停职;29名干部在任命后接受了跟踪调查,六次被追究干部选拔和任命的责任。
衡水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策检查和有效监督,不干预县市委员会干部的正常选拔任用,不干预具体环节、具体人员和具体岗位。衡水市先后出台了《县级和乡级干部任免预审备案办法》和《衡水市乡镇党委书记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建立了较为系统完整的制度,形成了选人用人权力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我们认为,乡镇干部是县级干部培养和成长的源泉,要加强管理监督,把管理监督提到重要位置衡水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晓寒说。
《人民日报》(2017年9月28日,第15版)
标题:两级组织部门审核 严格科级干部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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