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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日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今年,新疆扎实推进就业惠民工程。截至10月31日,新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272.9万人,年度目标任务提前完成。
地方就业转移是新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渠道。据自治区人民社会福利厅统计,今年前10个月,新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转移230.1万人,占转移总量的84.3%;新疆跨地区转移36.4万人,占转移总量的13%;整个组织系统从大陆企业转移了25,378个工作岗位。
就业扶贫是新疆转移就业的核心任务。
为了做好扶贫工作,新疆建立了农村劳动力培训和就业管理服务系统,实现了有组织转移就业实名制的动态管理,从而实现了准确的扶贫,提高了稳定的就业率。截至10月31日,南疆4个州22个深度贫困县组织转移贫困家庭劳动力8.2万人,签订劳动合同6个月以上7.5万人,稳定就业率92%。
今年,新疆不断拓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就业渠道。一方面,各地积极探索地方转移方式,继续推广卫星工厂、民生工场、扶贫工场等就业模式。组织产出程度明显提高,就业稳定性不断提高;另一方面,要加大新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跨地区转移,形成北疆与南疆、军民合作的新格局。新疆各州也主动与内地省市的就业企业联系,积极落实岗位,签订协议,继续有组织、有组织、大规模地做好内地省市企业的就业转移工作。
据自治区人民社会福利厅农民工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新疆将采取多种措施和保障措施,确保被转移人员稳定就业,使他们继续留在现有岗位,保持稳定,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实现扶贫增收。
据报道,2018年,新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目标任务是270万人次。(李春霞)
编辑: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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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前十个月,新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272.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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