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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时,法院依法会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离婚的相应流程如下:
选择法院
起诉离婚必须选择恰当的法院,否则很可能就不会被受理。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递交诉讼状
诉讼状应当写明相应的诉讼请求和客观事实,现在不少地方可以网上立案,当事人可以选择网上递交电子诉讼状。
交纳诉讼费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开庭审判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通常,离婚案件不会涉及延长的情况,绝大多数都是在6个月内审结,如果各方经法院调解和好或是达成离婚协议的,时间会更快一些。
标题:诉讼离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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