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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a01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经济研究所金融研究室主任杨志勇说,“计划”不再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财权,而是根据财力和经济发展水平确定中央地区的不同责任。同时,基本公共服务财政资源更加安全,不足部分可以通过转移支付解决。
进一步完善分税制金融体系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计划的出台有四层含义。一是标志着财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将对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加快建立现代金融体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计划中的问题涉及基本民生,支出稳定性强。首先要明确中央和地方的财政事务,规范相关保障标准和份额比例,这有利于增强政策的稳定性,更好地把握民生底线,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三,通过建立统一的财政部门对转移支付进行分类分级,可以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并结合相关预算管理措施对这些重点民生项目给予优先保障,有利于提高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第四,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促进解决中央和地方财权不够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甚至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促进财权划分的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
这位负责人表示,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和支出责任的改革是一项重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国际上没有统一的权责划分模式,支出责任的分担方式也不尽相同。大多数国家的财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我国加快各领域改革的过程中,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法治的推进仍然需要一个过程。财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改革不仅要推进相关领域的管理体制改革,还要与之相适应,协调推进,并在改革过程中不断完善。
(主编:刘伟hf113)
标题:八类事项纳入中央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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