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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召开例行记者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回应热点问题。发言人赵表示,中国利用外资正处于优势转化和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将继续实施包括土地价格优惠在内的四项措施,鼓励外商增加对制造业的投资。
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的最新报告,在2016年全球跨境投资下降13%的背景下,中国吸引外资同比增长2.3%,达到1390亿美元,创历史新高。《2016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中国仍是世界上最具吸引力的投资东道国之一。
赵指出,综合分析当前外资流入和流出数据,我国吸引外资总体形势良好,基本面没有变化。鼓励外商增加投资,优化制造业结构,是《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和积极利用外资若干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办法》)的重点之一。
今年1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了《若干办法》,提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吸收外资水平的20项具体措施。在开放产业方面,《若干办法》明确提到要放宽服务业、制造业和采矿业对外资准入的限制。
鼓励工业项目可以优先供应土地
赵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我们鼓励更多的外国企业投资制造业,国家还将采取四项措施,为制造业的外国企业提供更多的政策便利。“具体而言,它包括阐明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平等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政策和措施;进一步放开制造业;其次,地方政府吸引投资的优惠政策应重点支持制造业项目;优先供应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用地,继续实行土地价格优惠。”
商务部国际贸易与经济合作研究所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在接受《国家商报》采访时表示,此次提出的四项优惠政策对外资非常有吸引力,特别强调了公平、公正和非歧视原则。“例如,国内外资本同样适用于‘中国制造2025’战略,这实际上是基于负面清单的国民待遇升级版。否定列表只是进入的一个门槛。现在,只要外资企业进来,他们就能享受到与国内制造企业同样的土地、电力和网络方面的好处。”
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今年1月在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还介绍说,《若干办法》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确保政策法规执行的一致性;不得擅自增加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限制;促进境内外企业公平参与中国标准化工作,参与政府采购招标,依法平等对待外商投资企业在华生产的产品;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机制建设,为外商投资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日前,记者从商务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2015年版的基础上,将93项限制性措施减少到62项。在制造业,对外国投资进入轨道交通设备制造、摩托车制造、燃料乙醇生产、油脂加工等领域的限制。其他地区参照目录的有关规定。
中国东北有望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
根据商务部的数据,2015年,中国服务业吸引的外资比例占全国外资的70.1%。制造业利用外资的规模约为服务业的一半,其比重正在下降。高技术制造业利用外资增长9.5%,制造业吸收外资比例上升至23.8%。
白明表示,越来越多的外资投向了服务业,但利用外资应该集中在制造业,特别是高端制造业(爱吉、净值、信息)上。在国际分工中,中国处于“微笑曲线”的低端。如果我们不改变低端的定位,我们就很难在经济全球化的未来发展中有自己的定位,我们只能成为别人的跟随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其载在接受《中国商报》采访时表示,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进入制造业。主要有两个目的:第一,通过利用外资(Aiji、净值、信息)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业,留下高端产业;其次,通过利用外资获取制造业的先进技术,将自主创新与投资创新相结合。“去年我去调查一家生产防弹背心的美资企业,发现中国的加工企业只负责缝制防弹背心,挑选材料和核心防弹设备,还回到美国工厂组装。换句话说,我国制造业在低端和中端占有很大的比重,但在高端制造业领域仍显不足。”张其载说。
商务部的数据显示,近年来,制造业在中国利用外资中的比重一直在下降。2015年,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395.4亿美元,不到服务业的一半。其中,对钢铁、水泥、电解铝、造船和平板玻璃等传统制造业的外资流入基本为零。
赵强调,我国利用外资正处于优势转化和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随着要素成本的上升,一些外资制造企业也需要转型升级。对此,我们不仅要客观看待这一经济发展规律,还要积极应对,改善我们的制度环境。鼓励外商加大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投资。
标题:外企将同等适用“中国制造2025”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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