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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称,财政部致函内蒙古、山东等省政府和中央有关部门,要求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债务进行担保。财政部预算司负责人今天表示,部分市县政府仍存在违法债务担保行为,部分金融机构仍违反法律法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或要求地方政府出具担保承诺,这与防范金融和金融风险、牢牢把握区域和系统性风险底线的精神不符。

财政部严打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

上述负责人表示,财政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核实后,对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市、县政府和金融机构提出处理建议。其中,属于非法债务担保问题的,根据预算法第九十四条,建议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违反其他财务管理规定的,根据预算法第九十五条,建议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具体操作方面,根据法定管理权限,财政部将提请相关地区省级政府和中央部门核实相关情况,并依法处理。

财政部严打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

“财政部将把风险防范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充分发挥政府调控债务的积极作用的同时,坚决制止违法违规的债务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上述负责人表示: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务院文件要求,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二是依法界定地方政府债务边界,引导省政府妥善化解融资平台公司等其他债务风险,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责任,确保谁借谁还,风险自负。三是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防止地方政府变相借贷和非法担保,引导金融机构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依法融资。四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把加强执法问责作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管的重要抓手,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蔓延。

标题:财政部严打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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