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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夏,随着军事战场的接连胜利,中原解放区的经济战场出现了新的局面。中共中央中原局在中原解放区建立了一家区域性银行——中州农民银行。中州农民银行及其发行的中州货币在驱逐法国货币、保护人民利益、发展农工商业、解决战时困难、支持中原解放战争和军队渡江作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48年8月23日,中州农民银行总行在宝丰县正式成立。1949年3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原分行成立,中州农民银行分行代理中国人民银行。1949年12月2日,中州农民银行分行被摘牌,更名为“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市)”。虽然它只存在了一年多,但它在中国货币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在调查红色金融史料时,我们意外地在河南省汝州市档案局发现了9张关于中州农民银行的通知。细读后发现,这九份政府通知涉及中州农民银行临汝县支行的设立,开展了重要的业务活动,直至发行人民币和管理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浓缩了中州农民银行的发展历程,引起了相关领导、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2015年,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受中国硬币银行博物馆委员会红色金融委员会和中国硬币博物馆的委托,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智编辑出版了专辑《红色金融历史展》,其中收录了汝州市档案局保存的9份珍贵通知。
汝州市档案局共发布了9个通知,其中临汝县人民民主县政府发布了4个通知,豫西执行主任办公室发布了3个通知,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发布了1个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1个通知。现在,我们将按照出版单位和时间顺序逐一整理通知。
临汝县人民民主政府四项通知。临汝县,现河南省汝州市,位于河南省西部山区。1947年11月24日,临汝县人民民主县政府成立,隶属豫西行政公署第五区管理。它是中原较早建立民主政府的一个县(市)。
第一个“临汝县人民民主政府通知”是“银字一号”,标题是“成立临汝县中州农民银行支行发行中州纸币”,发布日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37年6月10日”。《通知》阐述了设立中州农民银行的意义,并就设立中州票作为中原解放区人民的本位货币、中州票与银元的比例、吉钞作为中州票辅币的使用及其适用范围、银元的适用范围等问题发布了五条规定。最后,县长王五烈做了一个朱红色的方形印章。第二个通知为“京融字第2号”,标题为“发行与当地货币等值的县钞”,发行日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37年9月”。第三条通知为“京融字第3号”,标题为“严格防范‘金元’凭证的进入,禁止金银和外币的出口”,发布日期为“2000年9月10日至37日”。第四个通知,未注明通知名称,标题为“限期赎回本县纸币”,发布日期为“中华民国三十八年一月”。
豫西执行董事办公室发出的三份通知。豫西执行董事办公室于1948年6月1日在鲁山县成立。它是中共中央中原局和中原军区的所在地。它管辖2个城市、6个特区和45个县。第一个“豫西执行董事办公室通知”,无通知号,标题为“驱逐蒋币,禁止金银出口”,发布日期为“民国三十七年九月”。通知发布了四条规定:禁止进口“金元券”,禁止运输外币、金银出口,禁止流通蒋介石币,并使中州券成为单一货币。第二个通知为“银字二号”,标题为“禁止银洋流通”,发布日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三十七年九月十二日”。第三个通知为“新京字第8号”,无名称、无标题,发布日期为“中华民国三十八年一月三日”。
中原临时人民政府的通知。1949年3月7日,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在河南省开封市成立,领导七个特别行政区、两个直辖市(武汉、广州)和三个行政区(湖北、河南、江汉、陕南),相当于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六省。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公告为“蔡荣字第1号”,无标题,发布日期为“中华民国三十八年三月”。通知宣布:“中国人民银行中原分行3月10日在中原解放区成立,中国人民银行纸币正式发行。”与此同时,还出台了四项规定:人民币与中州券的比价、六种面额人民币的首次发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州农民银行分行代理业务、中州券跨区域交易。
河南省人民政府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成立于1949年5月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通知》为“银字第二号”,标题为“三比一限期回收中州钞”,发布日期为“1949年11月3日公历”。通知宣布了中州农民银行钞票处理的四项措施,强调人民币是标准货币,人民币可以以三比一的价格按期收回中州票券。
汝州市档案局收集的9份人民政府发布的财政公告,从不同侧面展示了中州农民银行的成立、发展、壮大以及被人民银行所取代的全过程,再现了中原解放区金融业发展的曲折历史和光辉历程,为红色金融史的研究提供了宝贵的史料。
标题:金融布告记载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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