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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278个县(市、区)开展为期两年的“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今年无疑是一个关键的关键时期。“两权”抵押不仅涉及农村产权制度的根本改革,还涉及《物权法》、《担保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的修改,不能脱离积极稳定的轨道。这也引起了NPC代表和CPPCC金融界人士的高度关注和思考,并在近年来的提案中不断被提及。今年,NPC代表尹兴山、杨小平都提出了加快完善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相关配套政策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殷兴山、杨小平建议:加快完善“两权”抵押贷款试点配套政策

“由于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制约,试点中仍存在一些障碍,特别是目前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的处置和转让范围有限。”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杭州市中心支行行长尹兴山说。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昆明市中心支行行长杨小平也认为,由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改革滞后,土地要素抵押融资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存在相关产权认证缓慢、流转交易不畅、有偿退出机制缺失、价值评估体系不完善、抵押贷款支持机制不完善、试点项目后续政策不明确等问题。

从试点情况来看,虽然一些地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遇到了许多困难和问题,如缺乏顶层制度设计、缺乏顶层农村产权转让交易指导、转让交易市场建设滞后等。

针对试点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尹兴山建议尽快清理影响“两权”抵押业务发展的法律和制度障碍,国土资源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农办修订《房屋登记办法》及国务院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农村房屋转让范围的禁止性规定,适当放宽农村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对象范围。允许金融机构在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出现风险并进入处置程序时,在不损害农民利益、不改变土地公有制性质、不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权利的前提下,将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在县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转移,从而保证农村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可持续运行。 充分发挥农村住房抵押贷款担保力,盘活农民手中的资产,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全国人大代表殷兴山、杨小平建议:加快完善“两权”抵押贷款试点配套政策

杨小平建议,要坚持统一规划、有序推进、协调推进的原则,统筹安排各项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做到慢而急、上下联动、分类推进、有序实施。

“加快研究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的具体办法和宅基地管理办法。”杨小平表示,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具体内容、取得方式、登记、内容、行使、灭失、转让、法律责任等应当由法律规定的条款应当明确。此外,要研究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机制,出台指导意见或操作规程,指导各地制定统一、科学、公开、透明的交易规则,明确交易平台和交易流程的监督管理部门及具体管理职责,为农村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和交易双方提供中介服务,引导各方参与交易。 为金融机构实现抵押权提供便利,逐步形成依法自愿、公开、公平、有序交易的流通交易市场。

全国人大代表殷兴山、杨小平建议:加快完善“两权”抵押贷款试点配套政策

协调推进农村产权确权登记发证、流通交易机制和配套农村产权平台建设,是推进“两权”抵押的基础性工作。杨小平建议自上而下加大资金、技术和人才投入,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登记发证,引导建立多层次网络化产权转让交易平台,完善配套抵押登记机制,发展第三方评估机构,全面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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