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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1月3日,在香港上市的重庆银行宣布,该行近日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12月29日发布的《关于设立重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批复》。(银发[2016]450号),据此,我行(作为主要发起人)被批准筹建金融租赁公司,筹建工作应在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完成后,我行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申请开业审批。 根据批复,拟设立的重庆于慧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为30亿元,重庆银行出资15.3亿元,持有51%的股份。此外,蒂奇控股、天顺墙和益金铝业分别持有23%、19%和7%的股份。 重庆银行认为目前在中国西部(包括重庆、四川、贵州和陕西)开展业务,主要从事吸收企业存款、发行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赎回、承销政府债券和从事同业拆借。重庆银行董事认为,成立金融租赁公司将扩大我行在中国的业务范围,巩固我行在具有发展潜力的金融租赁业务方面的实力,扩大收入来源,最终提升股东价值。本行董事认为,发起人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条款由发起人按照公平原则协商确定,属于正常的商业条款,相关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根据重庆银监局的数据,到目前为止,共有两家金融租赁公司,昆仑金融租赁和重庆农村商业金融租赁。前者由中石油(601857,BUY)天然气集团和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共同组建,注册资本60亿元,其中90%为中石油所有;后者由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出资控股,由当地几家著名企业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25亿元。这是中西部地区首家由地方银行控股、私募股权参与的混合所有制金融租赁公司,也是中国成立的第28家金融租赁公司。
标题:重庆银行获批筹建金融租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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