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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近年来,“药妆”在化妆品和护肤品市场上非常受欢迎。2019年1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明确了现行法律法规中没有“药妆”的概念,宣传“药妆”、“医用护肤品”等概念是违法的。

目前,禁令已经颁布100多天了。《新华视点》记者发现,著名“药妆品”的生产和销售已经一个接一个地转向“药品”,但一些商家仍继续打着“药妆品”的旗号推销产品。

许多地方已经检查了“药妆”,一些品牌已经转向“药品”

为进一步打击非法活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月31日发布了《关于检查非法申报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通知》,广东、江苏、山东、四川、宁夏等地开展了飞行检查和调查,清理非法申报的“药妆”产品。仅广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依法查处了162件非法申报化妆品。

在北京和成都的许多大型商场、超市、护肤品商店和药店,记者发现“药妆”这个词在大多数化妆品的标签上再也看不到了。例如,育碧的进口药妆店删除了“药妆”一词。“禁令实施当天,育碧公司通知全国所有商店去除‘药妆’成分。”育碧总经理王表示。

此外,与育碧合作的知名化妆品品牌也纷纷回应。当一些日本化妆品品牌进入中国市场时,他们也把“化妆品”这个词从中国标志中去掉了。

仍然有药店和微型企业出售“药妆”,不能提供临床数据

在许多消费者概念中,“药妆”是由医学专业人士开发的,是“药物+化妆品”的产物。它比普通化妆品更安全、更有效,因此在市场上很受欢迎。根据前瞻性产业研究所发布的数据,2017年,中国的“药妆”市场达到625亿元,年增长率约为20%。

“事实上,‘药妆’是在国内市场创造的词汇,许多消费者的概念大多是通过广告获得的。中国医师协会皮肤科分会副会长向说,这种产品要么是药品名称,要么是化妆品名称。中国的法律法规中没有“药妆”的概念,只有功能性化妆品或专用化妆品。此外,包括美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的化妆品监管当局和机构都没有承认“化妆品”的监管地位。

禁止“药物”已经100天了。“药妆”被禁止了吗?

华西医院皮肤科教授李莉表示,近年来,化妆品企业越来越受“药”的青睐,一些小厂家打着“药妆”的旗号欺骗消费者,这种现象在祛斑、祛痘、美白等特效化妆品中更为常见。

一些药店也追随销售“药妆”的趋势。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许多药店都把柜台租给这类化妆品经销商。向表示,目前,中国大部分药店销售的护肤品都没有通过功效测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禁令已经“封存”了“药妆”的销售。然而,当记者前几天暗访北京百康药房天水园分店时,导购员仍然声称所有药店出售的都是“药妆”,比普通化妆品好。当记者进一步询问他是否通过了临床试验时,导购员含糊地说:“这里的‘药妆’大多是由制药公司生产的。”

最近,记者在朋友圈子里搜索,仍然看到许多微型商业“药妆”包装化妆品。一名销售“药妆”口罩的商人声称,这些产品是与医院合作开发的,并且含有中药提取物。然而,当记者询问临床数据时,该商人没有回答。

今后,我们应该提高功能性化妆品的生产和宣传门槛

很多业内人士认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妆”的禁止进一步明确了药品和化妆品的界限,保护了消费者免受“三不”产品的侵害,有利于推动行业的洗牌,促进化妆品和护肤品市场的净化和发展。

事实上,这并不是该国第一次禁止“药妆”。早在2010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出通知,重点对标签、申报“药妆”、“医疗护肤品”等夸大宣传和使用医疗术语的违法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2011年再次指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夸大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如‘药妆’和‘医疗护肤品’的小包装或标签和声明”。

“但同时,应该注意的是,市场上仍有对功能性化妆品的需求,市场上也有许多功效确切、安全性高的化妆品。”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皮肤科主任赖伟认为,这类产品的定义和分类可以优化,以帮助消费者准确选择。

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出台一系列详细的配套措施,提高企业生产此类产品的门槛。如果宣传具有特殊效果,则必须进行临床试验并发布相应的数据。向还建议在促销活动中给产品打分。等级越高,安全性就越高,这样消费者就可以选择更有基础的化妆品,明显地花更多的钱。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和护肤品时要注意成分比例和产品描述。所有声称“药妆”的产品都是非法的。此外,我们应该特别注意通过非正式渠道兜售的所谓“药妆”。如果我们看到这样的产品,我们可以向当地监管机构投诉。(刘娟毛朱彝董小红)

编者:张嘉诚

31548246.“毒品”禁令解除已经100天了。“药妆”被禁止了吗?,. 2019-04-30 08: 55: 57,.. 204407,..张嘉诚

标题:禁止“药物”已经100天了。“药妆”被禁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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