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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的。他们是促进国家现代化和保护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它们也是我们党和国家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完善国有资本监管体系意义重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以资本经营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制度,设立一批国有资本经营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具体要求,为完善国有资本监管体制勾画了清晰的路线图。要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央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的精神,要求改革的原则和目标落到实处,必须把握方向,牢牢把握“管资本”的关键,完善国有资本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监管的有效性。
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环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国有资产投资者代表制度基本建立,保值增值责任初步落实,国有资产规模、盈利水平和竞争力大幅提升。但是,必须看到,在现行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问题依然存在,国有资产监管仍然存在越位、缺位和错位;国有资产监管机制不健全,部分领域和企业国有资产流失和违法违规问题较为突出;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低效配置亟待解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以资本经营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为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指明了方向。当前和今后,做好国有资本监管工作,不仅要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充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熟、有益的国有资本监管实践经验,还要立足国情,探索符合我国国有企业特点的国有资本监管体系。具体而言,要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应着力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明确国有资本监管机构的职能,促进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首先,要明确国有资本监管机构的职能。这是以资本管理为重点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前提。《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责,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能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代表同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范围,专门从事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国有资本监管机构的这种定位有利于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真正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导地位。国有资本监管机构要紧紧围绕“管资本”这条主线,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管理体系,优化国有资本配置结构,加强国有资本风险防控,切实履行国有资产投资者职责。
其次,要提高国有资本的配置和运营效率。这不仅是加强国有资本监管的重点,也是难点,也是保持和增加国有资本价值的保证。总的来说,我国国有企业的资本配置效率不高。《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强调提高国有资本的配置和运营效率,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显然,要实现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的大幅提高,不仅要在制度调整和股权配置方面下功夫,还要从制度机制入手,从国有资本的战略、配置和风险等方面细化政策措施。如优化国有资本配置的战略布局,根据经济发展阶段的变化趋势和国家发展战略的调整,不断优化国有资本的产业布局和区域布局,从宏观上保证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的提高;优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管理体制,建立权责明确、对称实施、严格执行的管理机制,确保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各环节的高效率;要优化国有资本风险防控体系,不仅要建立市场风险防范体系,采取各种风险防范措施,还要做好国有资本代理机构的风险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地防范风险。
第三,推动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这对充分激发和释放企业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发展领导能力十分重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这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的要求。我们应着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转变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来改善内部治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要积极推进权力下放,还要大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国有企业真正按照市场规律经营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
(出处:经济日报作者:赵立新单位:武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编者:梁
标题:赵立新:健全完善国有资本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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