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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子商务应该被命名为农民,但上升还是下降并不是判断农村电子商务品味的主要依据,而是取决于它对“智慧农村”做出了多大的贡献,是否让农民的生活变得更好。“条条大路通罗马”,农村电子商务应该是开放的,不应该对其模式要求过高。只要能给农民带来好处,给农民生产生活的一个方面带来好处,就应该鼓励

农村电商要姓农为农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农村电子商务不是“种田”,而是专注于为农民赚钱,向农民销售工业品,但在向城市销售农产品时效果不太好,引发了业界关于农村电子商务应该关注农产品进城还是工业品下乡的争论。笔者认为,农村电子商务应该被命名为农民,但兴衰不是判断农村电子商务品位的主要依据,而是取决于它对“智慧农村”的贡献有多大,是否能让农民的生活变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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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农民迫切需要快速高价出售农产品,但他们也需要购买工业产品,如数字家电和日用品,需要在网上购买高质量和低价格的农业材料,如种子和肥料,并期望获得各种服务,如付款和取款、医疗教育等。因此,通过互联网满足农村消费需求,让农民获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消费环境,也是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应有之义。

从电子商务企业的角度来看,农村战略所带来的长期商业利益不必夸大。然而,与城市不同,深入农村地区需要时间、资金、人力和渠道。因此,这方面的尝试并不总是成功的,农村电子商务的巨大损失就是证明。由此可见,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应该经得起投资和寂寞。事实上,许多电子商务企业也是如此。例如,阿里农村淘宝承诺布局农村生态建设,不追求利润和短期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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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农民来说,当他们开始涉足农村电子商务时,往往会有一些误解:一是当地没有什么可卖的,二是如果情况好,他们会在网上卖得很好。事实上,农民知道如何买卖,当他们下跌时,他们可以做得很好。毕竟,上升和下降与农民信息需求的大生态是互补和统一的。

让工业品进入农村,农产品销往城市,是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理想状态。然而,这种理想状态往往发生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到中高阶段的时候。在中国这样一个农村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这种探索没有参照坐标。基于此,应鼓励农村电子商务根据各自的需求和定位自由选择自己的发展道路和盈利模式。“条条大路通罗马”,农村电子商务应该是开放的,不应该对其模式要求过高。只要能给农民带来好处,给农民生产生活的一个方面带来好处,就应该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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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不仅是为了商品交易,也是为了全民共享信息成果,体现统筹城乡关系。近年来,农村“/きだよきだよきだよよきききだよよ”一直是公众舆论的热点话题,这也伴随着人们对“信息鸿沟”的关注。农村地区不能脱离信息时代。为此,农村电子商务公司正试图将它们与互联网和商业文明联系起来,引进信息、技术、服务和资本,并吸引人才回国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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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上行还是下行,农村电子商务正在为农村地区建设互联网时代的商业基础设施。这是一场革命,它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农村生产效率,促进生产要素向农村回归。更重要的是,这一变化赋予农村地区以信息技术,这将提高农民在信息时代的竞争力,并使农民从生产自由转向贸易自由,这也是农村电子商务的最大社会效益。从长远来看,它还将带来农民精神面貌的创新和乡村治理的升级。(原文来源:经济日报作者: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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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梁

标题:农村电商要姓农为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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