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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7月12日从网办获悉,为进一步控制网络直播的混乱局面,加强网络直播的规范化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国家网办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国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从7月15日起在当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注册。
本备案的主体是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转载服务和传播平台服务的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包括设立直播栏目/频道的商业网站新闻客户),以及其他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已获得编辑出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中央(地方)新闻单位(包括其控股单位)负责人主办的相关业务平台不在本备案范围内。
根据通知,各地互联网信息办应主动通知当地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进行备案,指定所需材料和提交表格,提供电子备案表,并督促相关企业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向当地互联网信息办提交纸质和电子材料。所有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都要认真落实备案的相关要求。对于逾期未备案的违法违规企业,网络信息部将依法查处。
自2016年以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加强对直播行业的监管,大力推动直播平台积极传播正能量,受到了广大网民的欢迎。然而,为了获得关注,一些网络主播无视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秩序以及良好的风俗习惯,肆意传播违背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内容,如吞噬生物、血腥暴力、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从而污染了网络空机房,影响了青少年的健康发展。
根据《网络安全法》、《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家网络信息部会同公安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门,不断加大整顿网络直播混乱局面的力度。自今年年初以来,已有73个直播平台根据法律法规被关闭。网络信息部督促各大直播平台落实主要职责,加强自查自纠,取缔38179个非法主播账户,将1879个严重非法主播纳入永久禁播黑名单,关闭91443个直播室,清理120221个用户账户,删除5000多万条有害言论,成效显著。
下一步,网络信息部将会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继续加强对网络直播服务的监管,坚决打击非法活动,欢迎网民举报相关信息。
标题:网信办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7月15日起进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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