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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微观评估
李海南
教育部、财政部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办学基本条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办学基本条件。拟确保校舍建设和设备采购任务到2017年底完成“70%以上”,到2018年底完成“90%以上”,2019年完成收尾工作;如果项目进度因怠惰而受到影响,任务不能按时完成,出现严重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应要求省人民政府严肃追究责任。
扶贫是“十三五”规划的重中之重,是实施四个综合战略布局的关键举措,而教育扶贫是确保贫困人口完全稳定和消除贫困的最重要方面。近年来,在国家一级开展教育扶贫的行动仍在继续,并一致向外界发布了旨在有效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明确政策。
从2015年1月起,《全国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明确规定了义务教育阶段的一系列扶贫政策,并于2016年6月发布了《关于加快中西部地区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从义务教育阶段开始。对高等教育全过程的支持政策,以及到2016年底,我国第一个教育扶贫五年计划——“教育扶贫第十三个五年计划”,其中“到2020年实现高中教育普及化,努力实现贫困地区人人上学、人人有技能、家家有希望、县县有帮助”的目标,是我国教育扶贫的一个短期可见的目标,宏伟但非常必要和现实。
毕竟,对我国而言,确保教育摆脱贫困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核心硬指标。教育均衡发展不仅是摆脱贫困的核心要求,也是中国教育发展的长期追求。值得一提的是,公告发布的时间节点很耐人寻味。一方面,没有多少时间来实现明确的政策目标;另一方面,教育扶贫是全面实施扶贫的最重要环节之一,具有“必须实现”的自然使命。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教育扶贫必须实现冲刺,以实现各种目标。
《通知》从项目规划、实施进度、资金落实、质量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旨在确保贫困地区薄弱学校按时完成质量等细化任务,使贫困县薄弱学校达标,学生早日受益。要求从2017年起,国务院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专项督导,对项目学校“20条底线”的达标情况逐一进行检查,确保所有项目学校到2019年底达标。
2014年7月,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提高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的通知》,明确了全面提高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20条底线”要求,包括一桌一椅、黑板、教师照明、旗杆等。显然,保持底线是确保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的关键。
不争的事实是,目前我国教育资源分布仍然严重不均衡,东、中、西部地区差距明显。特别是在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为此,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教育扶贫政策,确保所有适龄学生都能接受义务教育。从这个角度来看,教育扶贫政策确实具有帮助贫困地区学生的意义。《通知》的发布,无疑将为肩负教育扶贫重任的职能部门带来最后的鞭策,以确保教育扶贫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标题:教育脱贫攻坚冲刺兑现政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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