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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处方外流的政策经常出现
2017年7月14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药品流通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对于长期使用固定药物进行控制和治疗的慢性病处方药销售,可以建立患者档案,在记录患者以往用药情况、拟购药品信息和购买者详细信息后,可以按照首个留存处方进行销售,并保留完整的销售账户备查。这是山东省探索方剂外流的一次积极尝试。
事实上,山东省并不是第一个出台类似政策的地方。早在2017年6月16日,广东省就在《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安全监管的通知》中明确指出,长期销售需要控制和使用固定药物治疗的慢性病处方药,在保证群众用药安全的前提下,为方便群众用药,在充分了解和记录患者以往用药情况、拟购药品信息和购买者详细信息后,
仔细比较两个省的政策,有相同的紧张和相同的效果。事实上,常规药物治疗被视为一种突破。常规用药,如慢性病用药,用药频率稳定,用药剂量固定,患者可以更好地掌握用药方法,适合在更方便的药房取药销售。
成都、Xi、海口等地相继出台了探索电子处方的政策,现在广东、山东两省也首次出台了销售处方药的文件。可以说,为了促进处方药外流,清除处方药外流的障碍,各地纷纷进行有益的探索,处方药外流已成为大势所趋。
处方药外流市场空室
据统计,2015年我国公立医院总收入为20843亿元,其中药品收入为7542亿元,占36.2%。我们预计,2016年中国公立医院总收入将达到23,670亿元左右,药品比重将降至33.9%。这离国家控制的药物比例不超过30%的事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果2016年药品的比例是30%,这意味着将有一个923亿元的市场被释放。未来,当医院通过提供诊断和检测、医疗服务和政府财政补贴而继续增加收入时,处方药外流预计将进一步增加。
图1:中国公立医院总收入和药品比例变化(单位:亿,%)
资料来源:未来工业研究所
零售药店渠道价值的提升
处方药外流是指处方药销售终端从医院药店向零售药店的转移,因此在这一转移过程中,相当一部分的处方药市场容量将由零售药店承担。这将极大地扩大零售药店的生存空间。近年来,我国零售药店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2011年,零售药店销售规模为2039亿元,2016年达到3377亿元,复合增长率为10.6%。如果处方药外流市场的80%由零售药店承担,结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出2016年中国零售药店市场可达4115亿元。
图2:中国零售药店销售规模变化(单位:亿,%)
资料来源:未来工业研究所
2016年,中国有447,000家零售药店,单店平均收入为755,000英镑。考虑到处方药外流,单个商店的收入理论上可以增加到92万英镑。在药房人员的工资、租金等沉没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处方流出带来的利润将直接反映在药房的利润中,从而大大增加了药房的生存空间和渠道价值。
图3:处方流出对中国零售药店的影响(单位:万)
资料来源:未来工业研究所
标题:药店终端重要价值正日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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