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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编者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出的监管信,使珠江人寿再次引起市场关注。作为保险业的黑马,珠江人寿对市场并不陌生。2015年底,刚刚成立三年的珠江人寿递交了保费规模211亿元、净利润4230万元的成绩单。不久前,珠江人寿还担心接管万达的三项资产。
根据监管函,珠江人寿并不完善,因为“公司的章程和议事规则;人员构成不符合要求;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运作需要改进;关联交易管理不完善;资金的使用没有资金限制;偿付能力体系建设和实施不规范等违法事实,中国保监会要求其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事实上,珠江人寿遇到的困难不止于此。根据珠江人寿发布的偿付能力报告,公司的净现金流从第一季度的53.58亿元下降到第二季度的-20.41亿元。此外,截至第二季度末,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0.31%,核心偿付能力环比下降7.78个百分点,至101.24%,进一步接近监管红线。今年第二季度,珠江人寿实现保险业务收入3.25亿元,同比下降96.08%。
与此同时,虽然珠江人寿声称没有实际控制人,但据《中国时报》报道,创展董事长为首的朱家族持有珠江人寿相关股东近90%的股份。中国保监会公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二)》显示,单个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保险公司总股本的三分之一。
关于监管函中提到的珠江人寿的关联交易,据《财经》报道,该公司自成立以来关联交易频繁。根据2014年年报,当年关联交易规模接近100亿元,2015年年报显示,有近20家企业与珠江人寿有关。其关联交易的主要载体是基金托管计划,2014年和2015年余额为24.9亿元。2016年,珠江人寿官方网站仅发布了一笔一般关联交易,即截至2016年第三季度末,珠江人寿与广东珠江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9,257,700元。
针对上述问题,珠江人寿回应称,珠江人寿真诚接受并坚决整改中国保监会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意见。目前,大部分整改工作已经完成,所有整改工作将在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朱孟依被指控接管万达广场三号
珠江人寿最近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因为它接管了万达广场的三个项目。
7月21日,珠江人寿披露了非保险子公司基本信息表。根据情况表,公司下设6家非保险子公司,其中3家为万达资产,即大同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昌西湖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和崇州万达广场房地产有限公司..
根据万达集团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今年6月23日,南昌西湖万达广场开业,总建筑面积147,800平方米,开业第一天就接待了270,000名乘客,营业额1400万元。然而,开业不到半个月,南昌西湖万达广场的所有权发生了变化,法人从齐杰变更为王力。
根据工商信息,南昌西湖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人已由大连万达商业地产有限公司变更为珠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作为保险业的黑马,珠江人寿对市场并不陌生。
珠江人寿保险成立于2012年12月28日,总部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由珠江投资控股、广州金融控股、广东新南方集团等公司投资组建。公司的注册资本也在增加。公司成立不到五年时间内,共经历了八次增资,最近一次75亿元的增资计划未获中国保监会批准。
珠江投资、新南方集团、韩建投资的法定代表人分别为、朱、朱。他们都是朱孟依的亲戚。
对此,《江南都市报》指出,上述三个万达广场部门从朱孟依接手。
珠江人寿有五家房地产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公司偿付能力报告披露的子公司信息中,除主营业务为办公室租赁(销售)外,珠江人寿共有6家子公司;旅游和商业服务;除了提供室内外清洁服务的房产中介广东航悦实业有限公司外,其他五家都是房地产开发公司。
2015年底,刚刚成立三年的珠江人寿交出了保费规模211亿元、净利润4230万元的成绩单,打破了寿险公司78年只能盈利的诅咒。所有这一切都得益于资产驱动型债务模式下普遍保险的盛行,这使得该公司能够迅速升级其资产并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然而,自2016年以来,中国保监会陆续出台了多份文件,对寿险产品进行监管,调整行业方向,珠江人寿也面临着与其他中小保险公司抢道的转型压力。
根据珠江人寿最新年报数据,2016年,珠江人寿实现原保费收入151亿元,占总保费收入的62%。与2015年同期相比,2016年,珠江人寿原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25倍以上,而投保人投资基金新增保费收入同比下降153.57%。
年报显示,2016年,珠江人寿保险保费规模达到243亿元,同比增长15.17%;净利润6.16亿元,同比增长1356.26%;总资产达到493亿元,同比增长45.4%。珠江人寿不仅实现了保费规模的大幅增长,而且实现了丰厚的利润回报。其中,除了受到保费收入的极大推动外,还有投资收入的强大“拉动”。
朱氏家族被控持有近90%的股份
据《中国时报》报道,广东珠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15%;广东诸光集团有限公司20.00%;衡阳和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8.96%;广东韩建投资有限公司10.30%;广东新南方集团有限公司10.30%;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50%;广东蔡玥信托有限公司1.79%。
事实上,看似分散的股份实际上是密不可分的。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珠江投资的法定代表人原为朱孟依,现任法定代表人为其长子朱一航;韩建投资的法定代表人朱,也是的儿子;广东新南方集团的法定代表人是的哥哥朱。广东集团的法定代表人是谢,但却是的弟弟朱庆宜的子公司。
此外,在去年6月珠江人寿第七轮增资中,衡阳和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从9.29%上升至18.96%。
根据搜索的个人及企业信息,衡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为湖南珠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朱。不过,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湖南珠江和创投资集团董事长朱是的小舅子。
根据这一估计,朱孟依家族对珠江人寿相关股东的持股比例可能接近90%。
珠江人寿声称没有实际控制人
值得一提的是,珠江人寿第二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显示,该公司没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当时,在珠江人寿保险开业的媒体见面会上,珠江人寿董事长王群强调,朱孟依家族进入寿险行业的原因是对未来的养老和健康产业持乐观态度。他还指出,“保险公司的成长取决于投资能力。过去,保险公司受到许多限制,投资回报率只有3%-4%。投资是珠江人寿大股东的力量。在中国保监会的帮助下,保险投资渠道将会放宽。东风、珠江人寿将介入房地产、信托等投资方式,预计年化投资回报率在8%以上。”
但珠江人寿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没有朱家族。目前,珠江人寿保险董事长翟苏文拥有25年的金融业从业经验,主要在农业银行系统工作,现任广东珠江投资公司董事兼副总裁。胡,珠江人寿保险执行董事兼总裁,拥有21年以上保险从业经验,先后在平安人寿、联合人寿、国华人寿、新城人寿工作。
与《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相比,珠江人寿的股权结构存在疑问。根据《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保险公司个人股东(包括关联方)的出资额或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20%。但是,按照坚持战略投资、优化治理结构、避免横向竞争、保持稳定发展的原则,符合相关要求的大股东持股比例经批准后不受此限制。
最近发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要求,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三分之一。保险公司因业务创新、专业化或集团化需要投资设立或收购保险公司的,其出资额或持股比例的上限不受限制。关联股东持有股份的,持股比例一并计算。
关联交易管理不完善
在珠江人寿的监管函中,关联交易的问题成为重点之一。根据监管函,珠江人寿关联交易管理不完善,关联人信息档案不完整,信息更新不及时,未按要求进行保险资金运用和关联交易审计,违反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并购管理办法》和《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据《财经》报道,自珠江人寿成立以来,关联交易频繁。2014年年报显示,当年关联交易规模近100亿元,2015年年报显示,有近20家企业与珠江人寿有关。其关联交易的主要载体是基金托管计划,2014年和2015年余额为24.9亿元。交易对手主要是珠江教育投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广东珠江投资控股集团和北京嘉福龙房地产公司,由北京珠江房地产公司和广东珠江投资公司提供担保。
关联交易的另一个载体是可供出售的债务工具,2014年和2015年的余额分别为74.9亿元和104.9亿元,交易对手主要是珠江投资公司。
去年7月,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通知》,明确保险公司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交易类型和交易金额,对重大关联交易、资金运用关联交易和一般关联交易进行逐一或合并披露,并分别明确逐一和合并披露的适用范围和条件。明确重大关联交易与保险公司总资产或单笔交易金额标准的比例关系,进一步扩大重大关联交易的认定范围。
但《珠江人寿保险2016年年报》并未披露关联交易的相关事宜,仅指出关联交易信息可在其官方网站上找到。但其官方网站并未披露当年重大关联交易和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的信息,仅发布了一般关联交易。根据该信息,截至2016年第三季度末,珠江人寿保险与广东珠江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为925.77万元。
今年以来,在对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评价中,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成为重点之一。今年6月,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相关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对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形成的关联方(金融行业监管的机构除外)与保险公司其他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并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关联交易情况。
现金流损失保险业务收入下降96%
在中国保监会披露监管函前夕,珠江人寿披露了2017年第二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
今年第二季度,珠江人寿实现保险业务收入3.25亿元,比今年第一季度的82.92亿元下降96.08%;同时,珠江人寿第二季度净利润也略有下降。数据显示,公司上季度末净利润为1.54亿元,第二季度净利润为1.18亿元。
截至2017年第二季度,珠江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从上季度末的109.02%降至第二季度末的101.24%,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从第一季度末的121.89%降至120.31%,进一步接近监管红线。
中国保监会认为,珠江人寿未按要求将偿付能力因素纳入投资决策,未评估投资对偿付能力的影响,违反了《关于加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2〕55号)第一条第四点。
与此同时,珠江人寿第二季度的净现金流量为负,从第一季度的53.58亿元降至第二季度的-20.41亿元。
在负现金流和令人担忧的偿付能力背后,是其保险业务收入的急剧下降。数据显示,2017年第二季度,珠江人寿实现保险业务收入3.25亿元,同比下降96.09%,同比下降93.7%。一季度保险业务收入92.93亿元。2016年第二季度,保险业务收入为51.54亿元。
标题:珠江人寿接盘万达隐现朱孟依身影 监管6道金牌风劲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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