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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是为了调节资源的级差收入,反映国有资源的有偿使用而征收的税收。中国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已经一年了。第三方机构评估认为改革达到了试点预期目标,可以推广,为下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积累了经验
自2016年7月1日起,中国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在河北省开展水资源税试点,采取水资源费改税的方式,将地表水和地下水纳入征税范围,实行定量定额征税。
现在,试点改革已经一年了。改革的进展如何?财政部等相关部委组织第三方机构评估,河北省水资源税费改革已达到试点预期目标,可以推广,为下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积累经验。
解决体制和机制问题
资源税是为了调节资源的级差收入,反映国有资源的有偿使用而征收的税收。从全球来看,俄罗斯、巴西和许多其他国家都征收了水资源税。考虑到一些地区水资源短缺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征收水资源税是大势所趋。
为什么水资源税费改革没有在全国范围内铺开,为什么河北被确定为唯一的改革试点省?主要原因是水资源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确保改革的顺利有序实施,国家首先在水资源稀缺、地下水超采严重的河北省开展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选择其他地区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待条件成熟后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河北省是全国水资源最贫乏的省份之一,也是唯一没有主要河流穿越边境的省份。水资源本来就不足。近年来,平均每亩水资源220立方米,人均水资源307立方米,均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七分之一左右。”河北省财政厅副厅长李杰刚说。
同时,由于长期严重缺水,河北省地下水超采总量和面积占全国的三分之一。水利专家、原河北省水文水资源调查局总工程师刘克岩表示,河北已成为中国最大的地下水漏斗区,引发了一系列的民生、生态和地质灾害。
"河北省水资源税费改革试点时间紧、任务重、经验少."李杰刚说道。2016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水利部联合发布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为试点工作提供了框架性规定。在此基础上,河北省制定并颁布了《水资源税费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围绕基础管理和征收管理制定了15个配套专项。
关于制定政策的思路,李杰刚说:“我们要严格把握政策规模,合理测算和确定税收标准,在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用水负担水平不变、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和抑制地下水超采之间找到平衡点。”
与水资源费相比,水资源税更严肃、更权威,其税收遵从性更高。“水资源费改税后,有效遏制了水资源费漏征、少征、欠费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堵塞了征管漏洞。”李杰刚说道。
从表面上看,水资源税试点项目由以前的征收水资源费转变为征收水资源税。这是否意味着只是一个名字的改变?“水资源税费改革不是简单的费改税,而是打破管理体制和机制障碍的重要起点,是一项系统的长期工程。”李杰刚认为,改革措施必须注重整体效果。河北省统筹推进水资源税费改革试点和地下水超采治理试点,先后出台了完善水价调整机制、水价补偿机制和鼓励调水等措施。
发挥杠杆调节作用
水资源税试点如何帮助河北解决水资源问题?核心是利用税收杠杆调节水需求。
水资源税费改革将原来的水资源费降低到零,改为水资源税。税收标准是根据鼓励使用再生水、合理使用地表水和限制使用地下水的原则制定的。
如何使税收在调节水需求中发挥杠杆作用?那就是实行差别税收标准。河北省确定的原则是地下水高于地表水,超采面积高于非超采面积,管网覆盖率高于管网覆盖率,对特殊行业从高到低,对超限量农业生产用水从低到低,都要制定税收标准。
“我们规定,严重超采地区工商用水户的最高计税标准为6元/立方米,是原水资源费的三倍;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等特殊行业用水量最高税率为80元/立方米,是原水资源费的40倍。”李杰刚介绍道。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规定,水资源税纳税人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设施直接从河流、湖泊(包括水库)和地下抽取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而间接用水者和个人不是水资源税纳税人。例如,在供水网络中使用自来水的单位和个人不需要缴纳水资源税。
与此同时,河北省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对再生水、再生水和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免收水费。水资源税的免征范围与水资源费的优惠范围基本一致,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纳税人的利益不受改革的影响。
2016年8月1日,石家庄市雨花区地方税务局成功开具了中国历史上第一张水资源税票。“水资源税费改革后,税收政策体系中的空白已被填满,引导节约用水的调节作用日益明显。”李杰刚表示,高耗水行业水资源利用成本大幅上升,迫使企业调整生产用水方式,积极增加节水设备投资,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降低生产用水消耗。
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拥有24口深井,是公司唯一的水源。税费改革后,水价同比上涨了2-3倍。“公司面临的严峻形势是,由于水费的增加,成本大幅增加。计划实施水系统改造,用城市再生水替代地下水,通过“管理节水、结构节水、技术进步节水”大力推进节水。”该公司总经理张兼维说。
根据河北省的情况,2016年总用水量比2015年减少4.6亿吨。同时,抑制了地下水的过度开采,用水结构得到显著优化。截至目前,河北省已关闭935口自备井。
财政部等相关部委组织第三方机构评估,河北省水资源税费改革初步显现了税收调控对社会用水需求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地下水的过度开采,增强了社会尤其是企业的节水意识,将对水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起到积极作用。
探索协同采集与管理模式
水资源税费改革不同于以往其他税费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它涉及到除财税部门之外的其他行政部门的管理和配合。为此,财政部等三部门在《水资源税费改革试点暂行办法》中提出,“建立地方税务机关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合作税收机制”。如何具体实施这一机制?
河北省在征管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管控模式等方面进行了精细化设置,确保了征管规范化、服务高效化。经过一年多的探索,河北省形成了“水利审批、税收申报、地方税征收、联合监管、信息共享”的水资源税费改革模式。许多改革措施解决了长期存在的体制和体制障碍。”李杰刚说道。
根据分工,水利部门负责获取和审批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纳税人用水信息,并及时提供给税务部门。地方税务部门在比较水利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后征税。
“市、县水利部门根据计量设施采用了不同的检定方法。截至2017年6月底,累计核定用水量为20.8亿立方米,为征收水资源税提供了准确依据。”河北省水利厅税费改革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英虎说。
地方税务和水利部门共同努力,实现一站式办理。同时,推进网上税收、移动税收和自助税收,建立水资源纳税申报绿色通道。地方税务和水利部门也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和巡查,加强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的信息比对、传递和利用,确保征管风险点快速发现和规避。
在收集和管理方面,相关部门加强技术支持,促进信息共享。河北省开发了取水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统一的基础数据平台。水利部门录入并更新了纳税人的用水计划和取水许可信息,地方税务部门录入并更新了纳税人识别号、税源号、税源登记信息、税额等涉税信息,两个部门可以随时查阅,保证了数据的一致性和水量核实的顺利传递。
“河北省水资源税费改革试点不仅确保了水资源税费的顺利转换,而且为今后进一步推进环保税等地方税费改革培养了人才,积累了经验。”李杰刚说道。(《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曾金华)
标题:水资源税改革 不只是费改税:试点1年 地下水超采得到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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