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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20日报道,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17年9月30日正式实施。
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20日报道,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17年9月30日正式实施。
《办法》要求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共有产权住房需求,合理安排共有产权住房用地,满足本区符合条件的家庭和关键人才的生活需求。其中,不少于30%的住房应满足在该地区工作的非本地家庭的住房需求。如果共有房产的购买者取得了5年的产权证,所购房屋的产权份额可以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转让。
《办法》规定,申请购买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具备以下条件:
(a)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和未成年子女。如果单个家庭申请购买,申请人应至少年满30岁。
(二)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的住房。
方法明确,申请家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一)申请家庭已签订房屋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屋补偿协议。
(二)申请家庭有本市房屋转让记录。
(三)一个住房家庭的夫妻离婚后分开申请,且离婚期限不满三年的。
(四)申请家庭有违法建筑行为,申请时违法建筑、构筑物或者设施未拆除的。
如果您申请家庭租住公租房或公租房(包括直接管理和自管公房),然后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您应在网上签订购房合同前作出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的房屋。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表示,未来五年,北京将完成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通过加快住房供应、提高建设质量、公平合理分配,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促进住房回归住宅。此外,北京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今年加快了5万套公租房的土地供应和组织建设,推动项目尽快进入市场,加快了有效供给的形成,解决了无房家庭的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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