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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支持北京、上海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北京、上海深化发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鼓励两市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结合本地实际,在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模式、产权划分、使用管理和产权转让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意见》指出,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是加快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住房是为了居住,不是为了投机”的方向,以满足新市民的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建立以购租并举为主要方向的住房制度,以市场为主体满足多层次需求, 以政府为重点提供基本保障,通过推进住房供应方面的结构改革,加快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问题。

共有产权住房亮相 完善“梯队消费”

昨天,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主任严跃进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公租房与普通住房的本质区别在于,减少流动性,以此来降低购房成本。换句话说,对共有产权房屋的转让有一定的限制,即政府优先回购,从而降低购买者的购买成本。

严跃进认为,从共有产权认购本身来看,住房梯队的消费模式逐渐清晰。目前,普通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和租赁住房形成了不同的产权和梯队住房,有利于满足不同的住房需求。此外,对离婚等各种群体的认购实际上有不同的限制,这也反映了此类政策与目前限购等调控政策的紧密结合,具有稳定市场、促进住房分配公平的导向。

共有产权住房亮相 完善“梯队消费”

《意见》要求,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应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明确供应对象范围,建立健全共有产权住房的配售定价、产权分割、使用管理和产权转让等制度,明确相关主体在住房使用和维护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从实际情况看,北京和上海在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方面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例如,截至2016年底,上海已供应8.9万套共有产权住房,大力改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生活条件,并确定了下一个发展目标。9月20日,北京市颁布了《公租房管理暂行办法》,确定了未来五年内供应25万套公租房的目标。北京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今年加快了5万套公租房的土地供应和组织建设,推动项目尽快进入市场,加快了有效供给的形成,解决了无家可归家庭的住房需求,为稳定调控房价提供了有力支持,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共有产权住房亮相 完善“梯队消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将密切跟踪北京和上海的共有产权住房试点进展,加强指导,及时总结经验。

标题:共有产权住房亮相 完善“梯队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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