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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能源局网站13日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和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根据通知,试点地区主要选择开发条件好、地方电力需求大、电网接入条件好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资源和场所,实现分布式发电接入配电网就近消费,可达到大规模的市(县)级区域、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新型城镇化区域。风电和光伏发电投资监测预警红色区域(或拒光率超过5%的区域),暂不开展试点工作。

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将启动

根据该通知,分布式发电是指连接到配电网且其发电在附近被消耗的中小型发电设施。分布式发电项目可以多能源互补方式建设,鼓励在分布式发电项目中安装储能设施,以提高供电的灵活性和稳定性。参与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电网电压等级在35 kV及以下的项目,单位容量不应超过20兆瓦(如果有自身用电,扣除当年最大负荷后不应超过20兆瓦)。单个项目容量超过20兆瓦但不高于50兆瓦,并网电压不超过110千伏,在电压等级范围内就近消耗。

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将启动

根据通知,2017年12月31日前,相关试点地区将完成试点方案的准备工作,为交易平台建设做好准备。试点方案论证后,NDRC和国家能源局将向相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回复论证意见。2018年1月31日前,试点地区将完成交易平台建设、制定交易规则等相关工作,并于2018年2月1日开始交易。2018年6月30日前,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完善相关机制体系,并酌情确定推广范围和时间。成功的试点地区可向NDRC和国家能源局申请扩大试点或提前将其扩大到省级地区,以便全面实施。

标题: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将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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