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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政部网站13日报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近日联合发布通知,从2017年11月17日至2019年12月4日,内地个人投资者将继续暂免个人所得税。

2014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沪港通试点互联机制相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从2014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16日,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所获得的转让差价收入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标题:沪港通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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