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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齐豆豆○编辑孙芳

在12月15日举行的第六届上海证券交易所法治论坛上,完善资本市场监管体系和机制引起了与会专家、学者和监管者的共鸣。立法、司法、理论和实务界的专家就证券监管的概念和逻辑以及如何进行适当的监管等问题集思广益,提出了完善资本市场监管体系和机制的有益建议。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教授在主旨发言中,倡导建立“以发展为导向的适度监管”。他指出,资本市场是一个真正的“复杂系统”,其中充满了“复杂问题”,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尤为必要。一方面,资本市场强调市场因素和市场机制,希望减少政府干预;另一方面,资本市场的复杂性及其对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特殊重要性要求政府实施强有力的监管。张寿文指出,要把握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定位,必须以发展为导向和目标,贯彻法定原则、适度原则和绩效原则,体现适度监管的包容性、均衡性、差异性和规范性,动态调整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资源配置,使政府和市场主体能够各司其职,不断提高监管的合规性和效率。

热议监管新思路 健全资本市场监管体制机制

上海证券交易所首席律师陆指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一种动态平衡,难点在于如何实现更好的平衡。从全球金融监管的角度来看,总体趋势是从形式监管向实质监管转变,更加强调监管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东教授指出,面对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及其蕴含的巨大风险,有必要保持无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防止僵化的“一刀切”模式抑制市场活力。要解决这一困境,应该建立规范统一的职能监管和科技监管,防止监管套利和监管空白。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邢教授提出,要实施渗透、主动、介入的实质性监管,平衡多层面的目标。北京大学法学院洪教授赞同积极监管,并进一步指出监管者应立足于监管目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响应资本市场发展需要,积极履行职责,积极行动,提前介入资本市场活动,发挥作用。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倪守斌教授和复旦大学法学院徐凌燕教授建议,从金融业务的基本法律关系入手,准确界定金融机构与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界限,实施更有针对性的产品监管和投资者保护。

热议监管新思路 健全资本市场监管体制机制

此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郭锐教授进一步阐明了证券市场监管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密切关系。在它看来,企业社会责任不仅是企业对环境保护和慈善事业的自愿承诺,也是随着社会立法和人权理念的发展,社会责任法制化的趋势,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也符合股东的真实利益。同时,证券市场监管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推动不仅会增加社会成本,还会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在资本监管领域,各国证券交易所也在鼓励上市公司自愿提交社会责任报告。因此,郭锐认为,应该改革一些不利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现行立法和监管政策,创新监管措施,促进企业社会责任。

标题:热议监管新思路 健全资本市场监管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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