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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央行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绿色债券评估与认证指引(暂行)》,从机构资质、业务承接、业务实施、报告发布、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规范和要求。这是绿色债券的评估和认证行为首次统一。接受《证券时报》采访的专家认为,这将大大提高评估报告的可信度和权威性,并有助于大大提高绿色债券评估和认证对市场各方的有用性。
本指引所称评估与认证,是指评估债券是否符合绿色债券的相关要求,实施评估、审查或认证程序,发布评估、审查或认证结论,并出具报告的过程和行为。为中国发行绿色债券提供评估和认证服务的评估和认证机构均适用本指引。安永大中华区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服务部绿色金融业务总监李京指出,《指引》建议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对绿色债券评估和认证机构实行自律管理,并设定详细明确的准入门槛,这将大大提高评估报告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指引》要求评估认证机构开展绿色债券评估认证业务应具备四个基本条件,包括建立必要的组织结构、工作流程、技术方法、收费标准、质量控制和职业。责任保险及其他相关制度;具有主管部门授予的评级、认证、认证、能源、气候或环境资质;具有相应的会计、审计、金融、能源、气候或环境专业人员;最近3年或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评估认证机构开展绿色债券评估认证业务,应当通过指定网站披露资质材料。东方金城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级副总监俞春江认为,全面规范绿色债券的评估和认证,建立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的自律管理机制,有望迅速结束绿色债券发展初期评估和认证的不一致和不统一,形成绿色债券评估和认证的规范化操作流程,确保评估和认证的质量,大大提高绿色债券评估和认证对市场各方的有用性。
根据《准则》,绿色债券的评估和认证原则上应根据国际或国内通行的业务标准(如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认证和评估)并按照相应的业务流程实施。《指南》将评估认证分为预发布评估认证和持续评估认证,并提出了多达12种评估认证方法。李京表示,这些要求、工作内容和披露原则都符合国际评估和认证标准,将对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吸引国际投资者产生积极影响。
《准则》还在许多地方加强了对发行人以及评估和认证机构的处罚机制。包括:绿色债券标志一旦被撤销,在有效期内不会恢复;明确评估认证机构的违纪行为和行政处罚;鉴定和认证机构必须对采用的外部结果和意见负责,这不能减轻鉴定和认证机构的责任。
标题:央行证监会统一绿色债评估认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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