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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远编辑林建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昨天举行了闭幕会议,会上通过了烟草税法和船舶吨位税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办公室主任王瑞和说,烟草税法和船舶吨位税法的立法意义在于从法律上确定了这两项税收的基本制度,完善了这两项税收的科学、稳定、权威的法律体系,但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坚定不移地贯彻税收法定原则。
据了解,在目前的17项税收中,除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外,其余14项税收均按国务院制定的有关暂行规定征收。
烟草税和船舶吨位税的立法打开了税收立法的一角。烟草税是对在中国购买烟叶的单位征收的。2016年,烟草税收仅131亿元,占税收总额的0.1%。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航行船舶征收的吨位税收入更少,2016年约为48亿元。
王瑞和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努力,在今后的立法规划和相关年度立法计划中,进一步合理安排相关税收立法。
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烟叶税法和船舶吨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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