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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刊用《中国信息周刊》稿务经书面授权)
谁管理中国的海洋?
关于中国的海洋管理体制,以前流传下来的机构设置越来越难适应新形势下的海洋战术。 障碍很重,但机构改革势在必行
本刊记者/韩永(实习生马爱利为本论文做出贡献)
年5月中旬,中日两国在杭州举行了海上安全保障首次对话协商。 日方一位防卫专家随后说,日方在这次会议上取得的最大成果是会见了中方所有的海上执法机构。
四个月后,中日因钓鱼岛问题发生纠纷,这些部门的海监、渔政部门出现在钓鱼岛附近的海域。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中国情报周刊》,另一个部门实际上也有这个意向,但船太小,去不了。
除了这三个部门,还有中国的海上执法力、海事和海关的通缉私营部门,即“五龙骚海”。 也有人把海军、环境保护、地矿、石油企业等合称为“九龙”。 但是,业界更接受前者的说法。
在业界人士看来,这些部门的分工不明确。 因为管理权限有模糊和重叠,责任也无法确定。
“五龙骚海”
考察中国海洋管理责任部门可以发现,海上的权利责任范围与陆地上的“地基”密切相关。
海牙常设仲裁法院仲裁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名誉学部委员刘楠来在《中国信息周刊》上表示,中国海上权力的划分不基于海洋属性,将陆地管理功能自然扩展到海洋:渔业局负责陆地渔业,海洋渔业也属于其管理。 交通部、公安部、旅游局负责陆上交通、治安、旅行,海上交通、治安、旅行也交给他们。
这样简单地复制陆地的方法随着新形势的迅速发展逐渐暴露了界限。 对刘楠来说,与陆地相互弱关联的特征不同,流动中的海洋具有更为一体的特征,因此天然不像陆地那样简单分割治疗,而是要求内部协调的管理方法。
建国初期,长期以来管理者问津的海洋,没有什么权力——1950年,中国水产品总产量为100.82万吨,不到年产量的2%。
事实上,和过去几千年所面临的境遇一样,建国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海洋并不引人注目——在国际上两个阵营激烈对抗的冷战时代,对海洋的关心来自大洋彼岸的威胁很大。
国家海洋局在这里的命运可以作为海洋在中国地位的脚注:这个海洋主管部门成立于建国15年后的1964年之前。 之后的16年,由海军托管,负责向海军提供技术支持,作为国家“近岸防御”战术的组成部分的1980年,它由国家科学委员会托管,主要集中于海洋科学研究的1998年由国土资源部管理后,“海洋国土”的 就像它的主管机关一样,海洋在中国的意义也在许多作用之间不断转换。
“五龙”真正“骚海”还是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近120年的事件。 其背后的决策因素是随着中国门的打开,大海开始变得热闹起来。
首先是国际贸易的增长,给中国海域带来川流不息的船队。 1978年,中国进出口总额为206亿美元,全年达到36421亿美元,是前者的177倍。 海洋运输承担其中80%以上的货物运输量。 1998年,原国家港务监督局和船舶检验局合并,成立交通部海事局,主要负责商船和航线管理。
对外贸易带来了船队,也带来了走私。 1999年,海关总署走私犯罪调查局成立。
寂寥的大海变成了热闹的地方,海上治安也成了问题。 1982年,海军动员了一些人,成立了海上公安巡逻队,1988年更名为海警,重返公安边防领导岗位。
海洋以前的力量、海洋渔业的主管部门农业部渔业局成立于1988年。 这时,海洋上的酒吧状管理体制升级了。 到目前为止,由于业务较少,有些涉海部门没有设立专门的海洋管理机构,只是管理陆地,就管理了“顺便”海。 相应的法律也是海陆两栖动物的功能。 例如《矿产资源法》既管理陆地矿物也管理海洋矿物。
1998年,国家海洋局海上执法机关中国海监总队成立。 这时,至少名义上,中国有海上综合执法机构。
但是,这个综合部门成立后,作为上述四个部门职权范围的渔政、航线、治安、通缉,都无权插嘴。 实践海上执法一体的国家,例如美国、日本,这些属于综合执法机关的权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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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要闻】专家:中国海监船装备与日本海保船相比还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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