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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税收法定原则的全面实施也可以解释为房地产税法完成的时间底线。一些专家也给出了一个“具体”的时间表,这还不足以让人相信。然而,从房产税“出现”的相关内容来看,房产税离我们越来越近。

从3月4日、3月5日、3月7日开始,从3月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新闻发布会开始计算,房产税在短短四天内三次出现在全国“两会”上,信息量一个接一个地扩大和具体化。

“房地产投机者”和“购房者”对房产税的态度不同,“房地产投机者”对此恨之入骨。虽然房产税远在千里之外,但“购房者”却是开心的,他们准备开门迎客。

"这房子是用来居住的,不是用来投机的。"事实上,许多“房地产投机者”并不把这句话当回事,把房地产监管政策的基调放在一边,碰运气,再投机,故意找出一些“房地产投机”的沉重理由。仅仅用一句流行语来解释“房地产投机者”的心情是不够的,那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3月4日,全国人大发言人张业遂表示,房产税立法正在加快,房产税方案已在内部征求意见;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稳步推进房产税立法。”

3月7日,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在财政部新闻发布会上用900多字“解读”了房产税。史耀斌说:“我们正在设计和完善,同时我们将展示和听取意见。”。史耀斌使用了“完美”一词,这呼应了NPC发言人张业遂所说的“房地产税方案是内部征求的”。应该得出的结论是,房地产税方案的轮廓已经逐渐清晰。史耀斌表示,“中国将参照世界上一些共同制度安排的特点”,这表明中国的房地产税不是一个“孤立”的版本,在某些环节上,还会采取“拿来主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做法,这在房地产税收立法中也具有现实意义。

房地产税4天3次“亮相” 方案轮廓逐渐清晰

从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角度来看,房产税的开征也是强制性的。张业遂说:“现行税法的修改已上升为法律,力争在2020年前完成。”

2020年税收法定原则的全面实施也可以解释为房地产税法完成的时间底线。一些专家也给出了一个“具体”的时间表,这还不足以让人相信。然而,从房产税“出现”的相关内容来看,房产税离我们越来越近。

标题:房地产税4天3次“亮相” 方案轮廓逐渐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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