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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R&D费用税前扣除征收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40号》),进一步完善了R&D费用税前扣除的征收范围和掌握程度,适当扩大了对R&D人员的税收优惠范围,帮助企业更好地享受政策红利,不断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目前,已经为R&D费用扣除政策签发了11份文件,相关文件仍在准备中。很少有国家出台如此多的个人税收优惠文件,这表明中国实施了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决心。”普华永道(PwC)中国R&D优惠服务管理合伙人迪展光昨日向《证券日报》表示,第40号公告的发布确保了政策推广的深度。在国家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背景下,R&D费用加扣除的包容性政策将惠及许多致力于R&D和创新的行业和企业。
数据显示,R&D费用加扣除通过采用负行业清单和负活动清单的形式保证了政策推广的广度。2016年,R&D费用加扣除项目的税前扣除额达到960亿元,比2015年的759亿元增长26.5%。2016年,近8万家企业享受R&D费用加扣除,比2015年增长近50%。
标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将出新政 持续为企业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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