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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地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推进,特别是地方省市“两会”后,国有企业改革有了新的安排,混合所有制改革也实现了新的阶段性目标。观察上海、山东、深圳等地近期出台的相关政策,发现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侧重点不同,反映了国有企业因地制宜的混合改革特点。业内人士表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地方版”正在为全面实施改革积累不同领域的实践经验。
“本地版”混着砸地板
2月3日,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在省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发挥中小股东作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议根据企业制度确定国有股比例,合理设定投资者资格。混合所有制企业应建立积极的收入分配机制。符合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的分红条件时,应及时分红,提倡现金分红;混合所有制企业应重点提高资本证券化水平,鼓励上市公司实施并购、ipo、在新三板上市等方式提高股权流动性,并探索协议股权价值调整协议和股权回购协议等方式完善股权退出机制。
中泰证券(Zhongtai Securities)分析师罗认为,山东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中小股东制衡政策在中国尚属首次,直接触及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痛点。在“两会”的强烈催化和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主线的背景下,对中小股东进行全程平等保护和有效制衡的山东政策是一项全国性的创举。山东此次出台的政策明确,投资者参与前的资格不受限制,知情权受到保护;在参与过程中,注重公司治理机制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参与后,现金分红的投资回报机制和保护小股东的股权退出机制直接触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痛点。
让我们关注一下上海这个地方国有资本的最新改革举措。春节假期前,上海市国资委、财政局、金融办、证监局联合发布了《本市地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首次职工持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规划,上海将选择5至10家企业进行第一批试点,并明确试点企业需要满足的相关条件。方正证券(601901,BUY)认为,该计划的出台标志着上海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前沿领域继续突破。试点方案的出台,意味着上海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在原有国有企业改革的基础上加快并继续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此外,春节前在深圳召开的国有企业和区国有部门负责人会议明确提出,国有企业改革要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2017年全年推进10家左右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管理层和核心骨干要稳定持股。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会议明确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选择10至20家省市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选择5至10家企业进行职工持股改革试点,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
地方试点协调改革大局
目前,地方版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和试点方案是改革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第一次尝试。各地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等。,是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整体改革的不断推进相协调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五项任务:一是根据国有企业职能的界定和分类,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二是从集团公司和子公司、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等不同层面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第三,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第四,建立和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治理机制;第五,建立符合法律法规的操作规程。
国有企业中有人认为,这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具有深远的布局和重大的意义,但必须说,国家层面的情况比较复杂,各地和各种国有企业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很难做到“统一,齐头并进”。在此背景下,根据地方政府改革的实际,出台相关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法规,推进相关试点,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途径。相反,地方重点探索和试点将为开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新局面积累经验。“可以说,一些地方的做法首先尝试,并最终希望形成一个可复制和可扩展的改革经验”。
标题:地方混改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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