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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月2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制定合理的债券发行计划,平衡债券发行步伐。

根据通知,公开发行债券,各地应根据每个季度发行规模大致均衡的原则确定发行时间表,季度发行原则上控制在本地区年度公开发行债券的30%以内。

此外,通知还提出进一步规范地方债务信用评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所副所长郑春荣对《中国商报》表示,地方政府债券是公开发行的债券,不是面向特定投资者的私募债券,地方债务需要信息披露。

合理制定债券发行计划

《通知》提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政府批准的计划单列市新发行债券的规模不得超过财政部当年新发行的债券限额;置换债券发行规模上限原则上根据财政部推荐发行的置换债券数量掌握。发行替代债券偿还现有地方债务,应当在替代债券发行规模上限内考虑。

地方财政部门应当根据资本需求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因素,统筹安排债券发行和资金管理,科学安排债券发行,合理制定年度债券发行总体安排和季度债券发行初步安排。在此基础上,不迟于每次发行前7个工作日制定具体的发行安排。

2015年,财政部发布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实施意见》,合理确定了地方政府债务总额限额,并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进行了管理。地方政府年度债务限额等于上一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减债限额),具体分为一般债务限额和特殊债务限额。

此外,《通知》还提出,对于公开发行的债券(包括新发行债券和公开发行的替代债券,下同),各地应按照每个季度发行规模大致均衡的原则确定发行时间表,季度发行量原则上控制在本地区年度公开发行债券的30%以内(按季度累计计算)。

从中国债券的信用数据来看,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节奏的平稳性仍呈现出明显的月度差异。第一季度,地方政府债券主要在3月份发行。第二季度达到全年发行高峰,4月和6月的月度发行规模位居全年前两位。三季度发行量较二季度下降42.43%,发行主要集中在8月份;第四季度,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进入最后阶段,发行量不足1万亿元,逐月下降。

财政部发文:地方发债节奏需均衡信用评级要规范

郑春荣告诉记者,根据各省现有的债务水平,国务院对各省下达了年度地方债务限额,但为了避免资金紧张,例如,各省在某一季度发行了大量债券,因此规定了季度发行量以平衡年度发行量。

研究建立信用评级黑名单制度

通知强调,财政部将积极推动相关行业协会研究制定地方债务信用评级自律规范,加强地方债务信用评级机构行业自律。

此外,财政部将研究建立地方债务信用评级机构黑名单制度。违反行业自律规定、弄虚作假的地方债务信用评级机构将被列入黑名单,并禁止其在规定期限内参与地方债务信用评级业务。

根据规定,信用评级从最高的aaa、aa、A、bbb到最低的c,Aaa表示偿债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郑春荣告诉记者,在此之前,一些信用评级机构不负责任,未能准确分析数据,未能对市场起到引导作用。“中国所有省份的评级都是aaa级,因此信用评级机构的信号作用将被削弱,投资者将处于亏损状态。”郑春荣说道。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研究所副研究员何代新曾表示,每个人都希望通过地方政府的信用评级来提醒风险,反映地方债务的投资价值。但在无差别的aaa评级背后,实际上存在着实质性的差异。仅就财政盈余而言,2015年江苏财政盈余为5.1%,而青海为-44.9%。

此外,《通知》还指出,地方财政部门应在每次发行前不迟于5个工作日,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和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本期债券的基本信息、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和跟踪评级安排;不迟于全年首次发行前5个工作日,通过指定网站披露债券发行和赎回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地区中长期经济规划、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信息。

标题:财政部发文:地方发债节奏需均衡信用评级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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