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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金融业长期健康发展的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以下简称《中国人民银行法》)需要修改。”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管理部主任周学东告诉记者。
近年来,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欧美主要发达国家已经意识到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性,及时调整了央行的法定职责,不断扩大央行维护金融稳定的权限和手段。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王指出,现行《中国人民银行法》已不能完全适应上述变化和实际工作的需要,迫切需要加快修订进程。
周学东还表示,中国人民银行现行法律没有赋予中国人民银行必要的管理工具和手段,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人民银行在货币政策、金融稳定和金融基础设施监管方面的绩效。
建立以宏观审慎管理为核心的金融稳定法律框架是提出相关建议的代表们关注的焦点。王指出,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宏观审慎管理机构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监管机构的地位应当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应对金融体系全面负责,并赋予相应的管理权力,以维护金融稳定。
周学东建议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内容,如制定反周期资本监管计划,对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实施审慎监管,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为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设定的标准和范围。此外,《中国人民银行法》应明确赋予中国人民银行在金融稳定事务中的评估和检查职责,明确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的职责,评估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的恢复和处置计划。
在货币信贷政策的决策和执行机制方面,王建议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和执行信贷政策”的法律责任,增加评估措施、差别化监管和监督管理措施等信贷政策工具。周学东还建议将“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制定和执行信贷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明确写入法律规定。
此外,王建议确立中国人民银行在数字现金发行中的主体地位,赋予人民银行设计、发行、流通管理和回收数字现金的职责;给予数字现金法律补偿,规定其可以与真实货币等值流通,并细化数字现金的防伪、涂改和公告发布问题。
标题:全国人大代表王景武、周学东:加快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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