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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对中国政府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这不仅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也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障碍。通过对大数据的分析和应用,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水平和精确治理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在日常管理和决策过程中对数据的依赖程度日益增加。《关于印发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利用大数据加强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发布,再次说明了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对政府管理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地方政府数据信息共享研究

三个主要问题阻碍了数据共享

从全国层面来看,虽然全国官方数据网站具有权威性强、覆盖面广的优势,但其更新速度较慢,且不包含市县数据,导致应用范围有限,而非官方综合数据库也存在类似问题。为了提高数据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地方政府在数据和信息资源共享方面做了很多尝试和实践,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能够全面覆盖市县数据,实现高效互联的数据和信息资源共享系统。归根结底,有三个主要原因: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地方政府数据信息共享研究

(一)缺乏统一的平台,难以共享资源。数据和信息不是实体,当它们被交换和共享时,它们必须依赖于特定的渠道或平台,但是中国的大多数地区并不重视这种渠道或平台的建设。职能部门之间常规的、制度化的数据共享行为普遍较少,由于某项业务的需要,偶尔的数据交换或共享仅限于几个部门,数据和信息的传输渠道大多通过社交工具或电子邮件进行,难以保证安全性、保密性和可持续性。同时,地方政府数据信息主要来自各个职能部门。由于共享平台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不同的职能部门对数据的采集和记录有不同的标准,这往往导致数据归属于两个部门但又高度相关,由于统计口径和时间不一致而无法应用。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地方政府数据信息共享研究

(二)部门分散,缺乏统筹考虑。作为数据共享的参与者,职能部门的态度往往是决定数据共享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实践表明,大多数职能部门对跨部门数据共享与合作持消极和被动的态度,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对数据的需求不平等。任何数据信息采集都需要付出一定的人力、物力或财力,这可以视为数据信息采集的成本。在数据信息共享实践中,由于参与者对数据信息的需求不同,缺乏必要的约束和制度,不同数据的成本往往难以衡量和有效补偿,在大多数情况下,职能部门在数据共享中是被动和被动的。二是保守的数据资源垄断思想。作为信息时代的重要资源,数据信息资源的垄断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权利和话语权。因此,数据信息对于每个职能部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共享数据和信息意味着放弃每个职能部门的权利,但同时,为了自身利益而在职能部门之间共享数据和信息也就不足为奇了。由于上述原因,在没有强有力的部门实施和制度约束的情况下,数据和信息资源的全面共享只能成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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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缺乏制度保障,共享渠道不畅。我国关于数据信息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大多是原则性和指导性的,对数据信息的共享和发布没有强制性的要求,也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标准,导致政府部门对数据信息管理的困惑和有自己的理解。实际上,基础数据收集部门受到人力和时间的限制,因此很难有效利用其收集的所有数据。然而,数据和信息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明确的责任分工,导致不清楚哪些数据和信息可以跨部门共享,哪些可以向公众公布,哪些需要绝对保密。同时,数据和信息的共享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而且制度不明确,这就使得风险责任难以界定。在数据泄露的情况下,大多数情况下只能由数据提供部门承担责任。因此,对于非数据需求者来说,这项工作不仅要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还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而且获取自身数据的成本也无法得到补偿。因此,对于绝大多数地方职能部门来说,为了规避风险和责任,他们宁愿将数据静静地存放在计算机的硬盘上,也不愿因为数据共享而承担未知的责任。此外,这一问题往往导致不同职能部门之间在交换数据和信息资源时相互推诿、协调和沟通困难,最终的预期目标也不尽如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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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建议

(1)建立规范、全面的数据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和信息资源的共享与统一、规范、全面的共享平台密切相关,这也是运营层面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一方面,各种数据和信息资源的统计和收集需要统一的标准,而共享平台是标准的载体。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数据和信息通过共享平台进行整合,实现统一和标准化;另一方面,数据和信息资源的共享需要畅通的渠道,共享平台可以很好地连接各个职能部门,作为部门间共享关系的载体,通过它实现数据和信息的输入、上传和查询应用。此外,在构建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过程中,可以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的建立,降低共享平台的初期建设和后期维护成本。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并取得一定的成果后,我们可以根据业务需求逐步构建一个独立的数据信息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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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统一高效的合作组织。目前,大多数建立了共享关系的职能部门以一对一的方式交换和共享数据和信息。由于两个部门的数据采集成本和需求水平不同,报酬和回报不相等,而且双方之间的关系缺乏必要的约束,这种关系很难随着双方数据和信息需求的变化而持续。因此,数据和信息的共享必须建立在一个广泛的、有约束力的组织基础上,所有相关方都可以从中获得回报,这样共享关系才能得以延续。这就要求一个成功的数据和信息共享组织必须具备三个要素:首先,它必须具有一定的管理约束力。由于组织的成员单位都处于同一层级,它们之间没有隶属关系,甚至没有业务网络,因此组织的领导者有必要与所有成员建立领导关系,以保证部门之间数据和信息资源的顺利共享。在实践中,借助行政约束力,地方政府的“一把手”可以作为这项工作的负责人,而领导部门可以由地方政府办公室兼任,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第二,我们必须有一个健全的体制框架。数据和信息的共享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制度约束是成员单位之间数据和信息正常共享的保障。该系统必须明确和规范数据交换的范围和过程、成员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其他相关内容,以便所有成员能够清楚地了解需要做什么以及如何做。第三,它必须是广泛的,即组织成员必须能够包括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能部门。数据和信息的共享必须基于组织成员单位的互利。只有当组织的成员单位有一定数量时,才能提供足够的数据和信息,使组织的每个成员都能获得所需的数据和信息,从而达到互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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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和考核机制。为了实现畅通的数据和信息共享渠道,在建立跨部门数据和信息共享合作组织的基础上,还必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增强各部门的责任感,并辅以必要的激励措施,确保组织能够长期高效运行。一方面,地方政府需要实施强制措施,通过法律、制度等形式明确划分和界定不同类型的数据和信息,将共享数据和信息资源作为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和义务,使其能够清楚地了解哪些数据必须共享,哪些数据需要严格保密,哪些数据可以向社会发布;另一方面,应建立有效的考核制度,最终结果应与各部门的年终考核结果挂钩。对数据和信息资源共享评价结果较好的部门和一线运营商,应通过表彰和财政资金鼓励,提高各部门参与此项工作的积极性。通过完善的奖惩措施,可以有效调动参与部门的积极性,保证部门间数据和信息共享的顺利进行。

标题: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地方政府数据信息共享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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