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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4月11日电东莞楼市调控政策再次被加码,正式限制外国居民购房。东莞市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称,自4月11日起,未在本市登记的家庭在购买之日前两年内不能在本市提供一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并暂停向其销售新产品。住房;如果您拥有一套住房,且在购买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不能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2年以上,您将被暂停销售新的商品房。
数据地图中新社记者李波获悉,限购对象和条件限制,如果本市户籍和非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以上住房,继续暂停向其出售新商品房;本市非居民家庭自购买之日起2年内不能在本市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一年以上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商品房;如果您拥有一套住房,且在购买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不能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2年以上,您将被暂停销售新的商品房。
通知指出,未在本市登记的家庭成员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可在购买之日前2年内提供本市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和本市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本市购买了第一套新商品房;购买第二套新商品房,执行上述第(二)项规定;通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的不予承认。
根据通知,自实施之日起,凡在东莞行政区域内购买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以网上签约时间为准)的,必须取得2年的产权证,方可上市交易。
通知指出,以赠与方式转让房屋后,必须过2年才能再次购买该房屋;接受礼品必须符合本市现行的限购政策。
通知强调从2017年4月11日00: 00开始实施。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签约在执行时间点之前已经完成,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签约尚未完成但认购书已经签署且定金或首付款已经支付(必须提供定金或首付款的电子原件,且定金或首付款为现金支付的,不予认可),则《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签约仍按原政策执行。
标题:东莞楼市再加码 正式对外地户口市民限制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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